古代文论

任聪颖

目录

  • 1 中西文明对照视域下的古代文论
    • 1.1 中国文学与他国文学的根本不同
    • 1.2 中国文学创作的动机与功能
    • 1.3 中国文学的境界与创造境界的手法
  • 2 古代文论要研究的相关问题
    • 2.1 文学批评的概念与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分期
    • 2.2 学习本课程的方法、文学批评的特点及文本形态
  • 3 中国古代文论精神概观
    • 3.1 古代文论研究的困境与现代意义
    • 3.2 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基本态势与古代文论的基本精神
  • 4 先秦文论概说
    • 4.1 先秦文论特征及文学的起源
    • 4.2 文学批评的萌芽及“诗言志”的提出
  • 5 春秋时代的文化观与文论观
    • 5.1 文化话语与士人阶层
    • 5.2 先秦儒道思想的文化理想与儒家文学批评倾向
  • 6 孔子的文论观
    • 6.1 “诗教”及孔门的文学批评标准
    • 6.2 孔子论文学的社会功能及美学精神
  • 7 孟子、荀子的文论观
    • 7.1 孟子的文论观
    • 7.2 荀子的文论观
  • 8 老子、庄子的文论观
    • 8.1 老子的文论观
    • 8.2 庄子文论观
  • 9 庄子的文艺美学思想
    • 9.1 庄子的文艺精神
    • 9.2 儒道两家对于艺术的不同态度及儒道互证
  • 10 《毛诗序》的文论观
    • 10.1 《毛诗序》的文学思想
    • 10.2 《正人君、变今俗》文章讲读
  • 11 魏晋六朝文学的自觉
    • 11.1 玄学的兴起与文论的关系
    • 11.2 魏晋南北朝的文学自觉
    • 11.3 魏晋南北朝几组重要的文艺美学概念
  • 12 《典论·论文》
    • 12.1 《典论·论文》的作家论与文体论
    • 12.2 《典论·论文》的文气说与文学价值论
  • 13 《文赋》
    • 13.1 《文赋》的结构
    • 13.2 《文赋》的创作论思想
    • 13.3 《文赋》的文体论与审美标准
  • 14 《文心雕龙》概论
    • 14.1 《文心雕龙》的成书与结构
    • 14.2 《文心雕龙》创作观及本体论
    • 14.3 《文心雕龙》中文学发展论等专论及《文学雕龙》的地位
  • 15 《诗品》概论
    • 15.1 《诗品》的成书及其结构
    • 15.2 《诗品序》的文学思想及主张
    • 15.3 《诗品》对历代诗人的评价及其在文论史上的地位
  • 16 唐宋明清文论简说
    • 16.1 唐代文论概说
    • 16.2 宋代文论概说
    • 16.3 明清文论概说
先秦儒道思想的文化理想与儒家文学批评倾向

先秦儒道思想的文化理想与儒家文学批评倾向


三、先秦儒道思想的文学批评倾向

(一)孔子之前的文论观

早在西周初期诗歌和音乐就已经作为最重要的礼仪内容而进入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中了,与之相应,关于诗乐的论述也大量出现了。

(二)儒家功利主义文论观

    从孔子开始,儒家思想家就是从政治与教化的角度来看待诗书礼乐的。在他们看来,诗歌和音乐之所以具有存在价值就在于他们对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向上匡正君王,向下教化百姓,使社会统合为一个有序的整体。

(三)道家超越的文论观

老庄等人并不承认诗歌音乐等文艺形式存在的合法性,他们认为一切人为的文化的与制度的建设都无益而有害。而道家文化本身就含有极丰富的诗意性,或者说,道家开出的精神意义空间本身就是艺术的、审美的、诗意的。例如“自然”“朴”“拙”“远”“妙”“神”“涤除玄览”“虚静”“游”等一系列道家学说的概念,后来都被用于诗文书法的创作与评论之中了。

四、儒家的文化追求

(一)先秦儒家文化意义生成模式

先秦儒家文化意义生成模式:

“道”(道义)与“势”(权力)的关系。

 “乐其道而忘人之势”(《孟子·尽心上》)

儒学与老庄之学都是士人阶层“基本焦虑”的产物 。

(二)儒家文化的实质

    儒学的实质是士人精神与西周礼乐文化的结合。

社会批判:仁者爱人、民贵君轻、与民同乐

礼乐等级:克己复礼、正名、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

儒家文化的三个要点:

一、“仁”、“忠恕”、“和”等价值范畴 。

二、儒家学说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人格理想:圣贤人格、成圣成贤的修养工夫 。

(三)儒家的社会理想

一方面来自于西周礼乐文化之遗留,儒家士人所接受的关于社会政治方面的话语资源主要是西周的礼乐文化,所以他们在构建自己的社会理想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受到这种文化的影响。

另一方面来自士人阶层自身的心理焦虑。他们的社会理想实质上都是对现实社会状况的否定。从根本上说儒家的社会理想既不是统治者立意的反映,又不完全表现庶民的意愿,而是士人阶层思想愿望与实际利益的显现。他们希望一个安定而有秩序的社会,自己在其中有恰当的位置。换言之,儒家的社会理想社会都是他们的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是士人的权力与利益得到实现的社会。

君主集团与士人阶层最终达成了永久性的“共谋”,即君住集团与士人阶层权力角逐与分配所构成的张力平衡的产物。这就是我们将“道”——“势”关系维度作为古代文化意义生成之基本模式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