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7日,江西鹰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披露一起涉案金额达5.2亿元EPC总承包项目串通投标案。
2023年3月,鹰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投标发布的招标公告文件中有参数设置异常的情况。
“这个项目招标中的参数设置对中标公司(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着严重的倾向性,双方极有可能存在串通招投标的行为。”鹰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其中端倪。
随后,民警调取数据研判发现,该项目中标公司人员与设置参数的招标代理存在密切往来。
同时,该项目招标方与中标公司人员也存在一定联系。
由于该EPC项目涉案金额高达5.2亿元,同年3月13日,该支队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
“我们锁定了相关人员后,通过深挖资金往来发现,中标公司人员将一笔好处费转给了招标代理代持其亲戚的银行账户上。”办案民警介绍。
根据这一情况,民警将招标代理成功抓获,且招标代理承认了中标公司人员找其制作倾向性招标公告的事实。
但招标公告的内容只属于商业标内容,招标代理只能在商业标中保证该中标公司拿到第一,而最终的中标结果,还需要来自全省各地的9名评委在技术标环节中的打分,再综合两项得分进行判定。
经过民警对案件的梳理,一个职业招标“黄牛”团伙浮出水面。
民警侦查发现,该项目开标当天,谭某、曹某与中标公司人员有联系,为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4月初,民警分别在宜春、景德镇市将2名嫌疑人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
“审讯时,谭某什么都不愿意交代,自以为天衣无缝,但没想到‘出卖’他的,竟是自己发在朋友圈的一张炫富照片。”民警表示,在依法核查谭某的手机各项内容时,谭某微信朋友圈一张100万元现金的炫富照片,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核查到,该照片背景与中标公司给“黄牛”现金的位置为同一个。警方还调查到,曹某直接与5名评委联系的信息。
公安局民警介绍:“该职业招标‘黄牛’团伙通过联系来自全省各地的9名评委,其中,谭某负责联系4名评委,曹某负责联系剩下5名评委,以支付好处费的方式请托评委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给中标公司打高分,最终让该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并获取非法所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几日后,该支队民警在全省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将9名评委成功抓获并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
最终,在该支队的严厉打击下,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打掉职业招标“黄牛”团伙1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检察机关。
2023年6月,乐安县工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乐安县城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抚州市乐安县职业中学(新区)二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投标中,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人民币5049.39万元。
2023年8月,经抚州市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乐安县工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乐安县城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8月,抚州市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乐安县工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乐安县城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处人民币25.25万元罚款,对两家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人民币1.26万元罚款;并将两家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至其上级主管部门。
2023 年 7 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问题线索,反映在2021 年 4 月江西供销(芦溪)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中,评标专家陈某龙(所在单位:江西省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托帮助特定投标单位谋取中标并收取好处费人民币 7 万元。
2023 年 9 月,经萍乡市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评标专家陈某龙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南昌市纪委监委依法收缴陈某龙违法所得人民币7 万元;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取消其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2023 年 9月,萍乡市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陈某龙处人民币 3 万元罚款。
2023年1月,鹰潭市住建局收到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反映2017年10月在鹰潭市信江北路绿化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018年4月在鹰潭市周塘烘焙文化特色村建设项目(EPC)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某投标企业资质、业绩等方面优势制作招标文件并帮助其中标,涉及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2023年7月,经鹰潭市住建局调查核实,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7月,鹰潭市住建局依法对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处人民币1.4万元罚款。
2023年3月,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收到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反映2018年9月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参与龙虎山风景旅游区龚资线风情廊道景观工程(EPC)项目投标中,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4958万元。
2023年9月,经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调查核实,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3年8月,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依法对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4.7万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处人民币2.43万元罚款。
2020 年 2 月,南昌市南昌二中经开校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招标中,龚某祁请托评标专家郑某(所在单位:江西省地震局)、吴某琼(所在单位:江西中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某霞(所在单位: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胡某武(所在单位: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该项目评标专家朱某婴(所在单位:江西恒天科技有限公司)为某建筑公司打高分,该公司顺利中标。
事后,龚某祁支付郑某好处费人民币 8 万元、吴某琼人民币 60 万元,吴某琼将好处费中的人民币 10 万元转给吴某霞、人民币 40 万元转给胡某武,胡某武再将分到的好处费中的人民币 30 万元转给朱某婴。
2023 年 6 月,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以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 2023 年 6 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取消郑某、吴某霞、胡某武、朱某婴等 4 人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
并对朱某婴处人民币 2.9 万元罚款,以上人员违法所得人民币 68 万元予以收缴。
龚某祁因涉嫌幸福河西侧截污、青岚大道污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等 6 个项目的违法问题,吴某琼因涉嫌南昌市青山湖区龙王庙改造安置小区监理等 9 个项目的违法问题,监察机关已分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