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音乐教学评价的介绍及音乐教学评价的作用与原则
音乐才能评价是一种标准化的音乐素质测验,在美国、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广泛地应用。这是一种基础性的音乐测验,以个人音乐才能的测量为目的,它与音乐学习所获得的结果没有多大关系,主要是通过测量人的音乐听觉性能,发现人的音乐潜能,因此也称为音乐素质测验或音乐素质诊断测验。
(1) 西肖尔音乐才能测量法
测量方法:用留声机进行实音测验。
测验内容:音高感、音强感、时间感、和谐感、节奏感、记忆力
(2) 克瓦尔瓦塞—杜克玛(K—D)音乐测验法
测验方法:用留声机进行实音测验。
测验内容:乐音记忆、音质区别、强度区别、、时间区别、节奏区别、音高区别、旋律区别、音高的意向活动、节奏的意向活动
(3) 吉尔德斯里夫(GILDERSLEEVE)的音乐成绩测验
指出测验时所演奏的作品的名字。
指出音高、节拍、调号、拍号上的变化。
写出调号,确定6个不同调的LA音的位置;使用变化半音;把高音谱表上的4.短句移调到低音谱表上。
复合反应测验,包括乐理、和声学、乐器学、音乐史等方面的15个问题。
从乐谱上认出作品。
(4) 克瓦尔瓦塞 .鲁赫的音乐成绩测验
音乐术语和符号的知识; 从记谱上认识各种唱名;
在记谱上发觉一个熟悉的旋律在音高上的错误; 低音谱表和高音谱表上的音高或音名的知识;
拍号知识; 调号知识;
音符时值知识; 休止符时值知识;
从记谱上选出熟悉的旋律。
(5) 田中音乐素质诊断测验
音的强弱测验
音的数、长短测验
音的节奏测验
音的高低测验
音的协和测验
表现和欣赏测验
上述各种音乐才能测验,其共同特点是体现出了客观性、可靠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评价原则。特别是作为音乐才能测验先驱的西肖尔音乐测验首次提出了测量音乐才能的可能性,以音乐的各种要素(音高、强弱、节奏、长短、音色等)作为测验的内容,侧被广泛的应用于音乐素质的发现和音乐职业的选择,如选拔合唱队和乐队队员等。该项测验觉有自己的理论依据,并经过长久的历史实践,在国际音乐教育领域有着较大的影响。
音乐才能测验的一个明显缺陷,是其单纯强调和主要着重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方面。
音乐学力评价是以学生音乐学习获得的诸能力为目的的测验。学力测验是为了测量在一定阶段里学生所获得的学习结果,音乐学力测验是为了测量在音乐学习的特定领域达到特定的教学目的的实际情况。
(1) 美国彼切音乐学力标准化测验
测验方法:使用钢琴音响。每部分均附有评分标准,部分按百分制计算。
测验内容:
第一部分 音乐记号知识
测验对有关乐谱的各种音符、记号、调号、主音位置等内容的理解能力。
第二部分 辨认节拍
听钢琴演奏的乐曲,测验对节拍的判断能力。将拍号、小节线记入乐谱;听演奏乐曲,填小节线。
第三部分 辨别曲调进行的方向和其相似性
测验对曲调发展的类型的识别;判断相似或相同的曲调。
第四部分 辨别音高
测验对音高的比较能力;回答听到的音的唱名。
第五部分 拍子辨认
测验对拍子中所包含的音符、休止符的长度 (时值) 的判别,此部分测验不需要实音。
第六部分 音乐术语和记号
测验对音乐术语和记号的认知、理解能力。
第七部分 记谱法的认知
测验对演奏的曲调与所写乐谱的异同的辨别。指出所列曲调是哪些歌曲中的第一句。
第八部分 唱名和音名
测验对乐谱、音的唱名与音名及其关系的认知、理解能力。
第九部分 听记音高
在乐谱上用音符记录听到的音。
第十部分 作曲家和演奏家
测验对作曲家、演奏家的知识的掌握情况。
以上10个部分的测验都附有评分标准,将总分按百分比计算出测量的评价等级。
(2) 音乐成就测验
科尔维尔制共含4套测验。第一、二部分和第三、四部分分别出版于1969年和1970年。该测验原称《初级音乐成就测验》。
测验的对象是四至十二年级的学生。四套测验的实际所需时间分别为:测验一25分钟,测验二35分钟,测验三39分钟,测验四45分钟。测验信度分别为0.88、0.94、0.90和0.90。测验旨在测量与音乐教育目标相关最甚的听技能和听视技能。
测验一:音高、音程、拍子听辨
测验二:大小调测验、调中心感觉测验 、听视辨别测验
测验三:音调记忆测验、旋律识别测验、音高识别测验、乐器识别测验
测验四:音乐风格测验、音乐听辨测验、和弦识别测验、终止式识别测验
(3) 艾奥瓦音乐认识测验
戈登制,1970年出版。研制历时8年,其宗旨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测量和评价今本的音乐成就。全部测验分6种水平,每种水平含标题相同的两大部分并再分6个测验。这样,全套测验就是在不同难度水平测量上的两大音乐概念,包括音调和节奏概念。全部测项均使用录音带。测验手册有成就处理的详细说明,可使用标准分数和百分次序常模来分别计算每个子测验、每大部分和全套测验的9种成绩。全套测验的份半信度范围为0.87-0.94;各子测验的信度最低为0.70。
(4) 日本中学音乐能力诊断测验
测验内容
第一部分 节奏方面:三拍子乐曲的识别节奏识辨节奏辨别
第二部分 曲调方面:不同音的辨别曲调记忆大小调辨别④识别日本民族音阶
第三部分 和弦方面:和弦连接(终止式)比较终止或辨别主题曲调的辨别④曲调和伴奏的辨别
第四部分 识谱方面: 辨认乐谱 选择乐谱的后半部 唱名辨别
第五部分 演唱、演奏形式方面: 乐器群音色的识别 混声合唱的识别 变奏曲的识别
第六部分 欣赏: 调性变化(转调)的辨别听演奏,要求指出大调是否转换成小调 乐器音色的辨认 选择乐曲的后半部(结尾)
(5) 其它音乐能力评价
除上述的音乐学力测验外,国外还有其他一些音乐学力测验,如基尔德斯里夫(Gildersleeve Music Achievement test)音乐诊断测验,克瓦尔瓦塞 — 鲁赫音乐学院结业测验(Kwalwasser—Ruch Test of Musical Accomplishment ) ,托格松—法奈斯托克 (Torgerson — Fahnestock Test)测验 ,凯尔希标准音乐诊断测验 ( The Kelsey Standardized Test of Music Achievement )等。
传统的教育评价以价值判断与绩效认定为核心,课堂教学评价的关键在于确认教学目标和教学表现的吻合程度。如今发展到评价理念全面更新的时期,其特点是注重发展性评价,它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地课堂评价,于学生个性的张扬,也是学生发展的动力。
有效的课堂评价,能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调控的功能,使学生学习有动力,学习有方向,学习有方法;使教师也教得有成效。总之,教师的评价要服务于学生的学,促进学生健康、持续的发展。课堂教学评价是评价实施的重要渠道,要科学地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
音乐教学评价对于促进学生音乐学习、教师音乐教学和学校音乐课程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音乐教学评价能促进学生音乐学习与发展。
第二,音乐教学评价能促进教师音乐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三,音乐教学评价能促进学校音乐课程管理。
第四,音乐教学评价能促进音乐教育的改革。
音乐教学评价应以审美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基础能力为根本基点,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推动音乐教育蓬勃发展。在音乐教学评价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第一,导向性原则。
第二,科学性原则。
第三,整体化原则。
第四,可操作性原则。
第五,开放性原则。
①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②坚持方向性原则
③在进行教学评价时要注重情感
④在实施评价的时候要注重其内容的专题性和全面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