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报关与报检实务学习指南
    • 1.1 学习指南
  • 2 课程大纲
    • 2.1 课程教学大纲
    • 2.2 课程实训大纲
  • 3 项目一 报关与海关管理
    • 3.1 教学目标
    • 3.2 PBL任务驱动
    • 3.3 海关的基本内容
    • 3.4 报关管理机构-海关
    • 3.5 CBL案例分析
    • 3.6 案例分析答案
    • 3.7 思政小课堂
    • 3.8 报关与海关管理测验
  • 4 项目二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 4.1 教学目标
    • 4.2 PBL任务驱动
    • 4.3 外贸管制的基本概况
    • 4.4 外贸管制的主要内容
    • 4.5 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具体措施
    • 4.6 CBL案例分析
    • 4.7 案例分析答案
    • 4.8 思政小课堂
    • 4.9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测验
  • 5 项目三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流程
    • 5.1 教学目标
    • 5.2 PBL任务驱动
    • 5.3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1
    • 5.4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2
    • 5.5 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
    • 5.6 保税物流货物的报关
    • 5.7 减免税货物报关
    • 5.8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
    • 5.9 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的报关
    • 5.10 海关监管货物的特殊申报
    • 5.11 跨境贸易电子通关监管
    • 5.12 CBL案例分析
    • 5.13 案例分析答案
    • 5.14 思政小课堂
    • 5.15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测验
    • 5.16 2021-2022学年 2018级期中考核与实训
    • 5.17 2022-2023(1)2020级实训
  • 6 项目四 进出口商品归类
    • 6.1 进出口商品归类概况
    • 6.2 商品归类程序
    • 6.3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测验
  • 7 项目五&进出口税费核算
    • 7.1 教学目标
    • 7.2 PBL任务驱动
    • 7.3 实训报告一参考答案&税费概述
    • 7.4 税费计算
    • 7.5 税费计算实训任务
    • 7.6 CBL案例分析
    • 7.7 案例分析答案
    • 7.8 进出口税费测验
    • 7.9 思政小课堂
  • 8 项目六;;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关检融合、单一窗口)
    • 8.1 教学目标
    • 8.2 PBL任务驱动
    • 8.3 了解报关单
    • 8.4 报关单填制
    • 8.5 报关单填制(其他)&实训
    • 8.6 报关实训操作
    • 8.7 单一窗口用户手册 &报关单实例
    • 8.8 CBL案例分析
    • 8.9 案例分析答案
    • 8.10 关检融合、单一窗口测验
    • 8.11 思政小课堂
  • 9 项目七 出入境检验检疫总论
    • 9.1 教学目标
    • 9.2 PBL任务驱动
    • 9.3 进出境检验检疫概述
    • 9.4 出入境报检的要求
    • 9.5 CBL案例分析
    • 9.6 案例分析答案
    • 9.7 出入境检验检疫练习
    • 9.8 思政小课堂
  • 10 项目八 进境检验检疫报检
    • 10.1 教学目标
    • 10.2 PBL任务驱动
    • 10.3 填制出入境货物报检单
    • 10.4 CBL案例分析
    • 10.5 案例分析答案
    • 10.6 进境检验检疫报检测验
  • 11 项目九 出境检验检疫报检
    • 11.1 教学目标
    • 11.2 PBL任务驱动
    • 11.3 出境检验检疫操作
    • 11.4 CBL任务驱动
    • 11.5 案例分析答案
  • 12 期末考试题型
    • 12.1 题型
    • 12.2 税费计算参考答案
    • 12.3 课程课件
  • 13 2022-20231 期末考核
    • 13.1 期末考核
案例分析答案

■观念应用

【提示】

【处理决定】苏州海关做出不准该批衬衫出口,等候处理的决定。苏州海关对案情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批衬衫的所有报检资料是由安徽W公司提供,面料和标签也是W公司自行采购送到苏州P公司加工生产的。P公司在加工生产和报检过程中,一是没有核对标签上的成分与衬衫质地是否相符,二是有盲目听从W公司的指挥,具有以假充真,伪造报检单证骗取检验检疫证单的行为。

【法律依据】苏州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第三十五条以及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对P公司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安徽W公司通过相关渠道进一步调查。P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接受了处罚决定并上缴了罚款。

【案由分析】本案反映出一些进出口经营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对法律法规认识的匮乏,引发我们对不如实申报骗取检验检疫证单产生原因的深入思考:一是进出口企业为了利用出口配额,有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二是生产加工企业处于弱势贸易地位,在代理报检时受国外客户或外贸公司所左右;三是生产加工企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原辅材料的质地不能正确识别;四是服装企业员工外语水平偏低,不知服装标识的内容,无法进行正确识别。

【对策和建议】海关对出口服装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确定相应的检验监管模式进行日常检验和监管工作。服装加工企业的规模和管理水平不一,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国内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风险认识差异很大。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不如实申报骗取检验检疫证单的行为,值得我们长期思考和探索。

1.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和行政处罚力度。海关一经发现有不如实报检骗取检验检疫证单行为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发生的原由进行调查取证,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从重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并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海关要通过各种形式向进出口经营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宣传《商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检验检疫工作规定的重要意义,对典型案例进行解析。使相关责任人意识到如实报检,依法施检的必要性;骗取检验检疫证单的后果和对国家利益严重危害。提高企业在对外贸易行为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加强对企业人员业务培训。根据企业人员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对报检员、质量监督员和检验人员进行报检知识、检验监管控制方法、原辅料成分的简单识别法、常用纤维成分的英文用词等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培训,提高这些关键岗位人员业务水平,控制产品质量,防止报检产品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发生。

4.完善检验监管工作方法。针对企业的各种不如实报检行为,海关要加强对产品反欺诈的检验检测,采用不定期或集中抽查的方式对出口服装的原辅料成分检验检测,对不合格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加强产品源头控制,对原辅料供应商的备案及合格评定实施审查;采用飞行检查等方式对企业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核查产品标识的符合性;加强对报检单证的审核制度。通过完善检验监管工作方法以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技能应用    

【提示】

有条件的院校可以登录“互联网+海关”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按照本项目任务的相关内容输入生成表单。

■案例分析

【提示】

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产地检验与口岸查验相结合的原则。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声明》。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烟花爆竹,由海关在其运输包装明显部位加贴验讫标志。

各口岸与内地海关应当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加强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和质量情况等信息交流。烟花爆竹、打火机、点火枪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列为重点监控货物,严把危险品出口关,加强对易燃易爆品违规出口手法的风险分析,加大风险布控查验力度,确保港口作业及货物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