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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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函(函是沟通与交流的桥梁)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作为公文中唯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函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格式灵活,写法多样,具有很强的沟通功能。本节主要讲解函的含义和特点、函的种类、函的基本写法,并结合案例对常用函的写作要点和行文要求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