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交通运输商务概念
    • 1.2 知识联系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2 交通运输合同
    • 2.1 交通运输合同概述
    • 2.2 货运合同
    • 2.3 客运合同
  • 3 铁路运输
    • 3.1 铁路运输概述
    • 3.2 铁路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 3.3 铁路货物运输
    • 3.4 铁路旅客运输
  • 4 公路运输
    • 4.1 公路运输概论
    • 4.2 公路运输的基本条件
    • 4.3 公路货物运输业务
    • 4.4 公路旅客运输业务
    • 4.5 公路货物运输组织方法及技术
  • 5 航空运输
    • 5.1 航空运输概论
    • 5.2 航空运输的基本条件
    • 5.3 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 5.4 航空旅客运输业务
  • 6 水路运输
    • 6.1 水路运输概论
    • 6.2 水路运输基本条件
    • 6.3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 6.4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
  • 7 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
    • 7.1 集装箱基本知识
    • 7.2 集装箱运输业务
    • 7.3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
  • 8 运输费用
    • 8.1 运价的基本原理
    • 8.2 铁路运费计算
    • 8.3 公路运输计算
    • 8.4 航空运费计算
    • 8.5 水运运费计算
  • 9 运输保险与保价运输
    • 9.1 运输保险
    • 9.2 保价运输
  • 10 交通运输商务事故处理
    • 10.1 运输服务质量特性
    • 10.2 运输事故
    • 10.3 索赔
    • 10.4 理赔
理赔

第四节 理赔

一、理赔程序

二、赔偿金额的确定

1)未保价时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赔偿限额,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可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

2)既保险又保价时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价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

三、赔偿期限

铁路。

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至填发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时止:

款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为10d

款额超过5000元未满5万元的为20d

5万元及以上的为30d

逾期未能赔付时,每超过1d,处理站应向赔偿要求人支付赔款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赔款总额的20%。

公路。

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应在收到对方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60d内作出答复。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d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