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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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一、班轮货物运输业务
班轮运输又称为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港口间按照公布的船期表进行的有规律反复地航行、按照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业务的一种船舶营运方式。
班轮货运单证既是航运中各个相关业务部门间联系某项业务或通知某些事项而缮制的单证,也是各个作业环节证明货物交接并区分交接责任的证据,同时还是海关等监管部门对进出口船舶和货物进行监督管理的单证。分为装船单证、卸货单证、交付单证3类。
(1)装船单证
①托运单②装货单③收货单④提单⑤装货清单⑥载货清单⑦载货运费清单⑧危险货物清单⑨货物积载图⑩剩余船位报告等
(2)卸货单证
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
(3)交付单证。
二、租船货物运输业务
航次租船: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方式。
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国内沿海港口、沿海与内河港口、以及内河港口之间由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