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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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武器的保管
1.装备保管必须适合战备的安全要求,武器库应注意防潮、防火、防雨淋、防盗。
2.单人使用的装备要责任到人;单位的装备要指定专人保管、保养。
3.严禁玩弄武器、枪口对人和擅自动用他人武器。
4.在行车、作战和训练时,应尽量避免武器粘上沙土等污物。使用后应及时检查、擦拭。
5.箱装枪支、弹药按照原包装铅封保管,零散枪支、弹药必须放人枪柜、弹药柜保管,存放武器(散装或未启封成箱的武器)保管需全部存人武器柜内。
6.随枪支配备的附件、工具随枪支人箱保管,并有明显标志;箱装枪支的装护具、备件箱单独存放。
7.严格执行枪弹库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丢失、被盗。
8.弹药应分种类存放人柜。堆放整箱弹药时,需做到“一垫五不靠”:弹药箱下用垫木垫起防潮,左、右、前、后、顶部不靠物体。
9.警用弹药仓库,严禁存放社会上收缴的各种废旧弹药、炸药、雷管等危险品。弹药不可接近电源。
10.武器弹药的保管应做到:账物相符,用旧存新。武器弹药出人库制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