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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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枪使用应以安全为前提,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一)安全规则
安全而规范地使用武器是保证警察执法正常进行,减少不必要伤亡和走火事件等事故发生的保障。因此,无论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还是警察本人使用武器都必须严格执行武器使用安全规则。
1.将所有枪支视为子弹上膛;
2.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决定射击,击发扳机的食指应贴靠于扳机护圈外;
3.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决定射击,否则不能将枪口指向任何不想射击的人或物;
4.除非得到命令射击或执法行动需要,否则不能拔枪、拉枪机上膛及据枪(转轮手枪不能下压击锤,更不能玩耍枪支);
5.如果不能确定目标,切勿开枪(射击);
6、安全检查枪(验枪)、退弹和缴收枪支时,必须检查弹膛内,确定已无子弹;
7、枪支携带者必须清楚自己所携带枪支和弹药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