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程序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对于有必要使用武器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第31条有关武器使用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使用武器:一是判明现场情况。二是表明警察身份,出枪示警;情况紧急时,可以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身份。三是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四是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五是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六是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七是在为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八是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收回枪支。
关于直接使用武器的条件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第30条规定:遇有“公安民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在实际的警务实战中应当注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32条列出了三项不得鸣枪示警的情形,在这三种情形下由于现场环境的特殊性或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鸣枪示警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危险,从而给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损失,故应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直接使用武器,具体如下:一是出于繁华地段、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其他容易误伤他人的场所;二是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三是鸣枪警告后可能导致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等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对于有必要使用武器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第31条有关武器使用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使用武器:一是判明现场情况。二是表明警察身份,出枪示警;情况紧急时,可以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身份。三是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四是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五是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六是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七是在为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八是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收回枪支。
关于直接使用武器的条件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第30条规定:遇有“公安民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在实际的警务实战中应当注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32条列出了三项不得鸣枪示警的情形,在这三种情形下由于现场环境的特殊性或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鸣枪示警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危险,从而给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损失,故应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直接使用武器,具体如下:一是出于繁华地段、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其他容易误伤他人的场所;二是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三是鸣枪警告后可能导致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等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对于有必要使用武器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第31条有关武器使用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使用武器:一是判明现场情况。二是表明警察身份,出枪示警;情况紧急时,可以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身份。三是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四是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五是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六是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七是在为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八是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收回枪支。
关于直接使用武器的条件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中第30条规定:遇有“公安民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在实际的警务实战中应当注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32条列出了三项不得鸣枪示警的情形,在这三种情形下由于现场环境的特殊性或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鸣枪示警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危险,从而给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损失,故应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直接使用武器,具体如下:一是出于繁华地段、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其他容易误伤他人的场所;二是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三是鸣枪警告后可能导致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等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