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程规定
一、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得免修。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时数,经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二、对身体异常和病、弱学生,不能完成正常体育教学任务,经辅导员、各二级学院领导和体育教研室的审核批准,方可进入体育保健班学习。
三、被选为学校各项运动队的学生,可免上体育课。其体育成绩由教练员根据训练、比赛情况考核评定。
四、凡每学期缺课(包括病、事假)达三分之一以上者;旷课时数达到8学时(含)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该课程按重修处理。需参加重修的学习。
五、学生不能上课,请病、事假必须有该二级院有关负责人签署的证明和本人的请假条,如有急病应在下次课前及时补办。否则作旷课处理。
六、学生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计算。迟到、早退和旷课者相应扣分。
七、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凭有效证明事先向二级院申请,教务处和体育教师批准后方可缓考。
八、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考核成绩以“0”分计,成绩栏内注明相应字样,同时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学生必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学生毕业时,体育课和《标准》必须同时合格,缺一不可,否则作结业处理。
大连艺术学院体育课程重修规定
一、体育课程重修规定
(一)重修的条件
1.学期缺课(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学期旷课时数达到8学时(含)以上者;
3.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者;
4.参加学期补考后仍未及格者;
5.各种原因未完成体育课学习或取得体育成绩者。
(二)重修的方式
大一大二学期体育课重修学习一律安排在大二、大三相对应学期内,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学生自行选重修学期教师的授课班级进行学习,每学期必须至少修满24学时,方能给予评定成绩。
二、附则
1.本办法从2019-2020学年开始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教学规定。
大连艺术学院体育课程保健课规定
一、体育保健课管理规定
1.对象:为一、二年级有特殊身体状况的学生,专门开设体育保健课。如肢体残障、医生诊断有各种不适于剧烈运动的疾病或由于突发事件造成身体创伤,短期内不适于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
2.申请办法: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学生必须填写保健课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医院(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经辅导员、各二级学院领导和体育教研室的审核批准,方可进入体育保健班学习。若学期中途出现意外伤病不能继续参加实践课的,可申请改修保健课,原实践课老师将该生课堂记录情况转交保健课老师。
3.参加体育保健班的学生,能够完成体育保健班的学习要求者,成绩按60分正常录入,方可获得体育学分。
二、附则
1.本办法从2019-2020学年开始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教学规定。
大连艺术学院
2019.8
附件1:
大连艺术学院体育保健课申请表
| 姓 名 | 学号 | ||
| 学 院 | 专业、班级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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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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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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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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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领导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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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研室 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本表针对因患身体疾病原因无法参加体育实践课学习的学生,同时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大连艺术学院
20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