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张馨滢

目录

  • 1 第一章  导论
    • 1.1 犯罪心理学概述
  • 2 第二章 犯罪原因的主要理论流派
    • 2.1 犯罪心理学的生物学派理论
    • 2.2 犯罪心理学的社会学派理论
    • 2.3 犯罪心理学的精神分析学派理论
  • 3 第三章 不同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
    • 3.1 暴力犯罪
    • 3.2 群体犯罪
    • 3.3 变态犯罪(一)
    • 3.4 变态犯罪(二)
犯罪心理学的社会学派理论

第三讲 犯罪心理学的社会学派理论

课前引入:

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犯罪社会学派理论的产生

犯罪社会学派实际上就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和探讨犯罪对策的思想流派。该学派认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因素,犯罪心理的产生和发展无不受社会因素的制约。李斯特和菲利是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德国的犯罪学家、刑法学家李斯特反对龙勃罗棱的“天生犯罪人”论,他承认生理因素对人的心理、行为有重要的影响,但认为犯罪的产生,是犯罪人受到外部社会环境影响的结果,大众的贫穷是培养犯罪的最大基础。

龙勃罗梭的学生、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刑法学家菲利(Ferri F,1856—1929)进一步指出,犯罪行为的产生是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即“犯罪三原论”)。

二、犯罪社会学派理论的发展

(一)社会环境论 

“社会环境论”认为,犯罪不是由犯罪人的生理困素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环境影响的。

(二)模仿论

“模仿论”是南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犯罪学家塔尔德(Tarde J.G.,1843—1904)提出来的。塔尔德人为,犯罪行为的产生不是先天遗传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而模仿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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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接触论

“不同接融论”也译为“差异结交论”、“异化交往论”、“不同联系论”等.是由美国著名的犯罪学家萨瑟兰(utherlandEHS)在1939年出版的代表作《犯罪学原理》中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个体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向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学来的。

(四)文化冲突理论

“文化冲突理论”指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的社会团体由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文化规范的不同。犯罪即是不同社会集团的不同文化规范之间冲突的结果。

(五)社会异常论 

“社会异常论”(又称压力论、紧张状态论、激发论等)认为,犯罪是行为人由于不能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财富而产生的沮丧和气愤的产物。

(六)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1abeling theory,又称“标定理论”、“贴标签论”)则主张,行为人变为罪犯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给其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所谓“贴标签”,就是立法者、司法者、社会舆论把某些个体定义为“越轨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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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制理论

“控制理论”是指用社会控制的强弱来解释犯罪行为产生原因的一组理论。犯罪的控制理论假定,驱使个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动机,是个人人性的一个部分,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如果放纵自己的欲望的话,任何人都会自然而然地实施犯罪,因此,犯罪学研究的关键问题应当是“大多数人为什么不犯罪”的问题。

(八)学习理论

20世纪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班度拉(Bandura A.)将此学派进一步发展。他认为,犯罪行为(特别是攻击行为)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后天习得的,犯罪心理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来源:(1)观察学习;(2)凭直接经验学习;(3)生物学因素。班度拉认为,观察学习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家庭成员的示范和犯罪鼓励、父母的攻击和言语表情、亚文化的犯罪率,符号示范对人们的犯罪心理和行为会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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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副文化群论、社会生态学理论等都重视和强调社会客观环境对犯罪心理和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犯罪的社会学派理论具有积极的意义,是有关犯罪研究的一大进步;但这些理论由于过分强调社会因素的作用,忽视了主体生理和心理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使得这些理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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