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吴志宏

目录

  • 1 法理学
    • 1.1 法学是什么?
    • 1.2 法是什么?
    • 1.3 自然法与法自然
    • 1.4 古罗马的战争与法律
    • 1.5 从身份到契约
    • 1.6 法律意识需要法律知识吗?
    • 1.7 关系与法律关系
    • 1.8 法律责任的边界?
    • 1.9 法治是守法之治
    • 1.10 自由大宪章与法律至上
    • 1.11 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看司法的功能
    • 1.12 “人肉搜索”与人的自由
    • 1.13 历史与法律
  • 2 宪法学
    • 2.1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 2.2 宪法就是要将国家权力关进笼子里
    • 2.3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守护神
    • 2.4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母亲
    • 2.5 宪法的前世今生
    • 2.6 掀起中国宪法典的盖头
    • 2.7 权利都是有边界的
    • 2.8 平等是人类共同的理想
    • 2.9 我可以去做任何我想做的事
    • 2.10 需要国家积极作为的权利
    • 2.11 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 2.12 投出我们神圣的一票
    • 2.13 宪法的自我修复
    • 2.14 宪法保持青春的秘诀
    • 2.15 宪法是有牙齿的
  • 3 刑法学
    • 3.1 刑法总论
      • 3.1.1 刑法概念与性质
      • 3.1.2 刑法的基本原则
      • 3.1.3 刑法的效力范围
      • 3.1.4 犯罪的成立条件
      • 3.1.5 犯罪的特殊形态
      • 3.1.6 刑罚体系和种类
      • 3.1.7 刑罚裁量与执行
    • 3.2 刑法分论
      • 3.2.1 刑法分论概述
      • 3.2.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 3.2.3 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
      • 3.2.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3.2.5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 3.2.6 作弊犯罪
      • 3.2.7 毒品犯罪
      • 3.2.8 贪污贿赂罪
  • 4 民法学
    • 4.1 从出生到死亡
      • 4.1.1 人的出生及胎儿的保护
      • 4.1.2 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 4.1.3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 4.1.4 结婚与离婚
      • 4.1.5 继承与遗赠
    • 4.2 有恒产者有恒心
      • 4.2.1 物权法的基本立场
      • 4.2.2 所有权
      • 4.2.3 用益物权
      • 4.2.4 担保物权
    • 4.3 合同如空气
      • 4.3.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 4.3.2 合同的精神
      • 4.3.3 签字盖章的学问
      • 4.3.4 合同的效力
    • 4.4 无救济即无权利
      • 4.4.1 侵权法的精神
      • 4.4.2 过错责任
      • 4.4.3 无过错责任
      • 4.4.4 侵权责任的承担
  • 5 行政法学
    • 5.1 什么是行政法
    • 5.2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 5.3 中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5.4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
    • 5.5 公民在行政法中的权利
    • 5.6 抽象行政行为
    • 5.7 具体行政行为
    • 5.8 社会行政—民生问题的法治化
    • 5.9 正当行政程序:人治和法治的分水岭
    • 5.10 公正还是效率?—行政程序的追求
    • 5.11 监督行政
    • 5.12 “民告官”的审判
    • 5.13 行政争议进法院
    • 5.14 行政官司怎么打?
    • 5.15 走出行政诉讼“执行难”的困境
  • 6 民事诉讼法学
    • 6.1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 6.2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6.3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 6.4 当事人
    • 6.5 诉讼代理人
    • 6.6 管辖制度
    • 6.7 诉讼中的证明
    • 6.8 第一审程序
    • 6.9 二审程序
    • 6.10 再审程序
  • 7 刑事诉讼法学
    • 7.1 刑事诉讼法及其历史发展与模式
    • 7.2 公检法司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 7.3 无罪推定原则及在中国的影响
    • 7.4 为什么需要律师给坏人说话
    • 7.5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 7.6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规则
    • 7.7 疑罪从无与防止冤假错案
    • 7.8 沉默权
    • 7.9 检察院的起诉与不起诉
    • 7.10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
    • 7.11 审判公开与媒体审判
    • 7.12 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
    • 7.13 审判监督程序与错案纠正
    • 7.14 对贪官追赃与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 8 经济法学
    • 8.1 经济法:需要国家干预之法
    • 8.2 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
    • 8.3 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
    • 8.4 诚信经营者的尚方宝剑
    • 8.5 以法治破除垄断顽疾
    • 8.6 我们都是消费者
    • 8.7 无理由退货权
    • 8.8 惩罚性赔偿请求权
    • 8.9 安全保障义务
    • 8.10 企业社会责任
    • 8.11 明星代言不能只拿钱不担责
    • 8.12 税法的前世今生
    • 8.13 你的信用卡安全吗?
    • 8.14 金融与法治
    • 8.15 互联网金融来了
  • 9 阅读
    • 9.1 阅读
  • 10 问卷调查
    • 10.1 问卷调查
宪法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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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前世今生

中国古代的典章文集中有宪、宪法、宪章这个字或词。古文写作,憲。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说:“憲,敏也。从心从目,害省声。”憲害 目 心。什么意思呢?说一个人在家里面,被抓伤了,为了防止这种伤害,你一定要多用眼睛去观察,多用心去思考。宪,就是敏的意思,聪明的做法。后来引申为规则,或颁布法律。

在中国古代,比如论语中有云: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其中这个宪法,就是法律的意思,宪法没有自己特别的含义。并没有和法律区分开来。

而在同时期的西方古代,也出现了宪法,即constitution。在古希腊,指的是城邦的组织和权限。到了古罗马,指政体,也就是说,古代的宪法大致是在国家组织法的意义上来讲的,与政治相关,不带有特定的价值。而真正意义的宪法,即近现代宪法是17,18世纪西方各国在资产革命时期产生的。

英国被誉为世界宪政的发源地,但关于英国宪法产生的标志文件存在争议。

近代宪法之所以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是它发生了质的变化。为了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而制定的法律。有人说,宪法是改变人类命运的法律,确实如此。

我国的立宪始于清末。大清朝在1840年鸦片战争被迫打开国门后,开始接触西方的文化。四方列强对中国的强势侵略,使清廷寻求救国方略。我国也兴起了洋务运动、北洋水师,师夷长技以制夷。我国也实行了百日维新,力图从政治制度上进行改良,但最后这些都失败了。慈禧太后曾派遣五大臣出国考察立

宪,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西方因为制定了宪法所以达到国家富强。在决定制定何种制度时,倾向于学习日本,因为日本保留了君主的权力。于是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其第一条就是君上大权。也就是说虽然这是宪法文件,但是君主的权力并么有受到限制,是一个不合格的宪法文件。在此之后,到民国、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一直到我国建国前,中国政治舞台上不同的势力轮番登场,为了宣告自己的政权合法,都颁布了成文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但都没有付诸实施。


1949年建国后,并没有立即立宪,因为全国还没有解放,无法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来制定和通过宪法。当时起临时宪法作用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2年政协到期,中共考虑中国未来的发展模式,在斯大林的建议下,决定制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以朱德、宋庆龄等32人为委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宪法的起草工作。 1953年底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一个宪法起草小组,其任务是为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供可供讨论、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小组由毛泽东挂帅,由毛泽东的秘书陈伯达、胡乔木和田家英共4人组成。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主席率宪法起草小组到达杭州,住进了位于西子湖畔的刘庄一号楼,办公室则设在北山街84号大院内30号。从此,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在这里启动。到1954年3月15日离杭返京,宪法起草小组历时2个月又18天,圆满完成宪法草案的起草任务,这个草稿也被称为“西湖稿”,美丽的杭州西湖也因此幸运地载入了中国宪法史。


后经多次修改,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出席的1197名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赞成1197票,全票通过。

1954年宪法后来经过了三次大的修改,文革期间1975年宪法,文革刚结束的1978年宪法,这两部都是倒退的宪法。

1980年开始宪法修改工作。彭真同志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直接主持宪法修改工作,现在的宪法序言大部分内容,都是彭真在80高龄时反复修改而成的。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12月4日这一天代表表决通过了宪法,即我们的现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