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声乐教学形式来划分,常见的课型有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三种类型。除了非学历层次学校声乐教学更多地采用集体课的形式外,学历层次学校的声乐教学通常以个别课或小组课型为主。
第一节声乐个别课和小组课
一、声乐个别课
声乐个别课一般是指“一对一”授课方式,也就是一位教师对一位学生来授课,这类课型广泛运用于国内外声乐教学中。更高级地授课方式还有“二对一”,也就是两位教师(声乐教师和艺术指导)对一位学生进行授课,这类授课方式常见于专业音乐学院培养声乐表演型人才或普通师范类、综合类大学音乐研究生声乐表演方向的课型。
个别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并且教学活动可以更有组织性和系统性,依据学生的特点来设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和进度,无疑是众多声乐教育者经过长时间实践总结出的有效方法。
二、声乐小组课
声乐小组课一般指“一对几”授课方式,也就是一位教师对几位学生来授课。最长见的有两类,一类是以声乐技能训练为主的小组课,一类是以声乐表演训练为主的小组课。一般普通师范类、综合类大学音乐专业声乐教学中,以第一类声乐技能训练的小组课为主,通常实行“一对二”的课型,也有“一对三”或“一对四”的课型。另一类以声乐表演为主的小组课,通常指专业音乐学院开设的声乐小组课程如:重唱课、歌剧排练课等。
但是虽说这类小组课或集体课有一定的优点,但是对于声乐技能上的提升确实没有个别课的教学效果好。因此目前有些师范院校开始使用分层式教学的方式。对于歌唱条件较好地学生还是给予个别课,对于普通音乐生采取“一对二”的教学方式。并且本着“教育机会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期会根据学生的声乐成绩进行重新选拔,确保每位学生都能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更佳的教育机会。有些师资力量雄厚的师范院校也开设了以声乐表演训练为主的小组课,让师范类音乐生接受更加全面的声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