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高中阶段的声乐教育
根据《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提出: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一脉相承,培养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音乐课程各模块教学,通过聆听、歌唱、演奏、编创及综合艺术表演等多种实践活动得以实施。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主要有三个方面: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艺术表现”体现的是: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创等活动,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1]由此可见,排在第一位的“歌唱”所涉及到的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都属于声乐教学的范畴。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构成有六个必修课程可以选择,其中包括一门《歌唱》必修课,学时36分,学分2分。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学分、选课与教学实施表
| 类 | 模块名称 | 学时 | 学分 | 选课要求 | 教学组织 |
| 必 ︵ ︶ | 音乐鉴赏 | 36(18+18) | 2(1+1) | 学生可选学1个模块,修满36学时,通过考查评价,获得2学分;也可选学2个模块,分别修满18学时,通过考查评价,各获得1学分。学生在必修课程中至少获得2学分。 | 根据学校音乐 |
| 歌唱 | 36(18+18) | 2(1+1) | |||
| 演奏 | 36(18+18) | 2(1+1) | |||
| 音乐编创 | 36(18+18) | 2(1+1) | |||
| 音乐与舞蹈 | 36(18+18) | 2(1+1) | |||
| 音乐与戏剧 | 36(18+18) | 2(1+1) | |||
| 选 | 合唱 | 18 | 1 | 学生根据自身发
| 根据学校条件 |
| 合奏 | 18 | 1 | |||
| 舞蹈表演 | 18 | 1 | |||
| 戏剧表演 | 18 | 1 | |||
| 音乐基础 | 18 | 1 | 根据学生选 | ||
| 视唱练耳 | 18 | 1 | |||
| 选 | 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和学生兴趣 | 每个模块修满18 | 根据学生选 | ||
| 教学时段建议:遵从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日常性和不间断性特点,由地方或学校根据模块设置、学生选课及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在高中三年中均衡开设。 | |||||
*学分范围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确定。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第14页关于必修课程和各个模块教学内容的描述是这样的:必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是培育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体课程,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具有基础课性质。每个必修模块均由既相对独立、完整,又相互关联、适度渐进的18学时加18学时两部分内容组成,供全体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从中选择修习。
模块2:歌唱
歌唱是以人声为媒介表现音乐、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是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歌唱模块的教学包括声乐相关知识及合唱、重唱、独唱等多种内容和形式。学生通过鉴赏和演唱优秀声乐作品,激发歌唱兴趣,学习歌唱方法,积累歌唱经验,增强合作意识,体验声乐的艺术感染力和情感表现力。
【内容要求】
2.1了解不同题材、风格、形式的声乐作品及相关知识,感受人声的艺术表现力与美感。
2.2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在歌唱中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2.3在独唱中,深入理解作品的风格及表现要求,并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而有表现力地歌唱。
2.4在重唱中,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地合作演唱。
2.5掌握合唱的基本技巧,积累多声部演唱的经验。在合唱中,能够倾听其他声部的声音,在音准、音量及音色等方面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艺术内涵和表现要求。能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
2.6具备识谱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2.7能对所唱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和意境等进行初步分析,并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唱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
【教学提示】
(1)在歌唱中要结合对优秀声乐作品的赏析,帮助学生理解歌曲的题材及风格,学习声乐的相关知识。
(2)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和情感相适应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歌唱的兴趣与欲望,启发学生注入情感地演唱。
(3)重视歌唱姿势、呼吸方法、歌唱发声、咬字吐字、节奏和音准等方面的要求,歌唱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循序渐进地融于歌唱实践中。
(4)根据学校音乐教学的实际情况,积极创设条件,引导学生参与不同形式和不同水平层次的演唱实践活动。歌唱曲目的选择应与学生的歌唱水平相适应,难易适度。
(5)重视并着力加强合唱教学,特别是学生全员参与的班级合唱。合唱教学可从轮唱和简单的二声部开始,在此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其他多声部合唱。[2]
从以上课标内容可以看出,普通高中的声乐教育的理念与要求秉承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声乐教学理念和标准,保持了教学的连贯性。在歌唱教学中更加重视歌唱的技能学习和训练。并且对于声乐实践活动更注重具有合作精神的合唱形式来体现。
由此可见,声乐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对各声部训练方法的学习和研究,这需要做到:1.深入理解各个声部的发声机理和特点;2.熟悉各声部训练的基本方法,更好地展现各个声部的特色和魅力;3.需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学会灵活调整教学策略。可见,在新时代背景下,声乐教师所承担的教学责任和使命无比重大。
[1]《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20年版)》第6页
[2]《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20年版)》第16-1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