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唱法”肯定是存在的,但对唱法的定义却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一般我们能想到的唱法就是“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或者还有称为“原生态唱法”、“戏歌唱法”等。随着现代教学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音乐界对唱法的定义也越来越具体和确切。
第一节 唱法的构成属性
唱法,即人类歌唱艺术的法则,它既是对歌唱活动中技术指标、艺术表现运作的规律性的约定俗成,更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理论概括。
那么唱法由哪些属性构成?张前在《20世纪中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及三种唱法的探讨》中对“唱法”的定义:顾名思义,它指的是歌唱方法,它所包容的并不仅仅是基本的发声法,而且还应有四个方面:1.基本的发声方法的不同;2.音色的不同;3.歌唱方法,包括咬字、行腔的不同以及对字腔关系的不同处理;4.演唱风格,包括演唱风格的总体特征的不同,也包括服饰、舞台动作等外部形象的不同。 这四方面的总结已经比较全面了。
在余笃刚主编的《声乐教育学》第293页中,编者还补充了:“唱法里面还积淀着社会历史和政治文化的内容。”的特性,并例举了我国20世纪家喻户晓的民族歌唱家几代人的学唱传承经历与成果,以此论证了唱法还体现了“传承性”这一特征:
唱法作为一个文化的范畴,要有效地承传,最后要落实到声乐教育的角度上来。人类声乐文化的生生不息也只能依赖显性的或隐性的、家庭的或社会的教育形式。其中,学校声乐教育无疑是非常重要的途径之一。现在的问题是承传什么和怎样承传?
以现代歌唱艺术的发展为例,当今家喻户晓的人民歌唱家,大多在某种程度上自觉地把手伸向"传统",是否学习和借鉴过西方倒是不尽相同。"王昆、李波等一批歌剧演唱家在民间唱法的基础上,借鉴戏曲唱腔的种种优点和长处,初步确立了'戏歌唱法',为中国歌剧表演艺术的创生和发展取得了十分宝贵的艺术经验。建国时期,歌剧演唱家郭兰英继承了王昆等人的艺术经验,逐渐发展创立了自己的演唱风格。她的歌唱构筑在传统戏曲这个雄厚的基础之上,但又不拘泥传统的模式和套路,而是融入了自己的革新和创造。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郭兰英演唱艺术经验的影响下,任桂珍、王玉珍等一批歌剧演唱家相继脱颖而出。她们的演唱构筑在民族民间唱法的基础之上,根据歌剧的内容和音乐风格的需要,学习和借鉴戏曲唱功的某些特长,因而音色甜美纯净,声区上下协调统一。
80年代初期,京剧演员出身的歌剧歌唱家李元华,在京剧旦角唱腔的基础上融入民歌演唱方法的特长,使'戏歌唱法'在真假声混合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彭丽媛、万山红、孙丽英等一批年轻的歌剧歌唱家,在戏曲、民歌演唱风格的基础上又融入西洋声乐艺术的某些技艺,并形成一种较为统一的演唱风格,使‘戏歌唱法’更具活力。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现代民族女高音歌唱家的“唱法”发展脉络。
在陈建彬所著的《周小燕声乐艺术理论及其思想研究》第241页中提到周小燕先生对于唱法的说法:
美声Bel canto 也有很多学派,如意大利、法国、德国、俄罗斯……它们之间的唱法也不尽相同。同一个学派的不同作曲家、不同作品、不同时期它们的唱法也有所不同,甚至同一个作曲家的不同作品,它需要的演唱方法也不尽相同。民族唱法也一样,就拿我们中国来讲,我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根据自己的语言、风俗、情感特点有着各自的表达方式,它们之间的唱法也不一样,我们还有戏曲、曲艺唱法。世界上别的国家也有多个民族,他们的民族唱法也不尽相同。通俗唱法那就更多了,每位歌手都各有特色,通俗歌曲演唱方法也没有统一的具体规范和要求,通俗演唱方法更加丰富多彩了。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把唱法的构成属性概括为:语言性、民族性、风格性、和传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