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农业的基础知识
(一)生态农业的发展
生态农业最早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它有多种叫法,如自然农业、有机农业、持久农业、生物生态农业等,其指导思想都是要用生态学原理指导农业生产,使农业发展同其资源、环境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强调因地、因时制宜,以合理布局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生产的优质高产高效.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提出把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并进行了广泛的实践.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对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十五”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系列生态示范创建体系.“十五”期末,国家共批准528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其中233个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有150余个市(县、区)开展了生态市(县、区)创建工作.生态农业经济效益显著,据初步调查,各地开展生态农业试点后,粮食总产量平均增幅15%以上,单产较试点前增长10%以上,分别为全国平均增长水平的4.5倍和9.2倍,人均粮食比试点前增加21.4%.
(二)生态农业概论
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生态农业是一个农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将农业生态系统同农业经济系统综合统一起来,以取得最大的生态经济整体效益。它也是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起来的大农业,又是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综合起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农业。
二、生态农业的基本内涵
中国生态农业的基本内涵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地设计、组装、调整和管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系统工程体系。它要求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现代科技成果,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三、生态农业的特点
1.综合性
生态农业强调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并使各业之间互相支持,相得益彰,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2.多样性
生态农业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3.高效性
生态农业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实现经济增值,实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农业成本,提高效益,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4.持续性
发展生态农业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5.稳定性
生态农业系统是优化之后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组成与结构复杂,具有较强的抵御外界干扰的缓冲能力。因此,系统本身在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稳定的发展。
6.有机性
生态农业强调充分利用农业生态内部的资源和能量,尽量减少对外来投入的依赖,提高使用有机肥和注重农业病虫害的生物防治,以减轻农用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