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宗族制度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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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宗族制度的形成

宗族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并按照一定规范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最初在社会上层实行,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商周行宗法制,氏族的财产和权力都是按照内部血缘关系来加以分配。春秋时宗法制度遭到破坏,然而权力仍归世家大族,直至魏晋隋唐时期,世家大族一直占统治地位。尤其魏行九品中正之法,世重门第,政府选拔官吏,首先看出身。北宋开始,宗族制度与政治制度脱钩,宗族制度由上层向基层渗透。在理学家们的倡导和朝廷的支持下,一种区别于商周及魏唐世家大族制度的新的家族制开始形成,它以尊祖、敬宗、睦族为宗旨,根据理学的伦理纲常制定宗规家法,约束族众。
“尊祖”必叙谱牒,“敬宗”当建祠堂,“睦族”需有族产赈济。有谱,有祠,有田,成为这种新的家族制度的特征。徽州先贤程颐、朱熹尤其重视宗族伦理,朱熹还撰修《家礼》等书,制定了一整套宗法伦理的繁礼缛节,用以维系与巩固宗族制度,并编纂有《婺源茶院朱氏世谱》,推动和促进了徽州宗族社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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