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文书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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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案卷文书主要是明、清二朝流传下来的,此外还有不少是民国时期的。明清时期的诉讼文书,在我国其他地方档案中也有保存,如众所周知的四川巴县档案、台湾淡新档案、江苏太湖厅档案、安徽南陵档案、顺天宝坻档案以及浙江黄岩诉讼档案等,尽管有的数量比较大,卷帙比较多,内容也比较丰富,具有很高的价值,但是这些诉讼文书主要是清代中后期的,难以考察整个清代基层司法审判制度的变化。辽宁档案馆所藏的明代辽东残档中,虽然也有一些诉讼资料,但也只是明代一朝的,这些诉讼资料大多是为残件,因而对系统考察明代司法审判制度与社会民情不无缺憾。通过比较可知,延续间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徽州案卷文书的价值也就不言而喻了。首先,官府存档卷宗以及民间流传案卷,是研究明清两朝基层司法审判制度的珍贵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