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徽州文书不仅对文献典籍起着补充订正的作用,自身也成为学者的研究对象,其史料价值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同。它是对历过程的记录,对历史发展过程的记录。通过记录下来的历史轨迹,了解过去,认识过去。
徽州文书弥补了文献记录的不足,从徽州文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朝代的文书,从鱼鳞册,字号册、归户清册、佥业票等,为宋元到民国时期土地管理制度的演变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真实系统的资料;遗存的从明代的户帖、黄册到清代的编审册、保甲册,门牌、丁口簿等这些完整的户籍文书,成为考察明清户籍制度沿革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徽州文书,了解很多鲜为人知的历史。

图八:杨寿还执肩贩官盐护照

行盐执照。盐对国民生活有很大的关系,是专营商品,历代都有严格的控制措施。民国杨寿还执肩贩官盐护照是两浙盐务管理局发给徽州盐商的贩盐许可证。内开准配盐单编号,写明应缴费用已收讫,准贩盐净重数量,不准夹带私盐。于丽水仓放盐一担,净重一百市斤,沿途经松阳、遂昌、衢县、常山、开化至婺源,各段路程开列有效期限,如放盐仓至松阳县三日有效,松阳至遂昌五日有效,遂昌至衢县十日内有效,衢县至常山十二日有效,常山至开化十四日内有效,开化至婺源十八日有效,各查验关站根据此护照验明,如无出入,方可放行。并规定到达销址两日售完,过期执照作废。
从这件文书中我们可知当时肩贩盐商,从产盐地贩盐至徽州的一个全过程。

图九:验契印收

这是民国十七年祁门县的一件验契印收。内容写到:奉省政府令催解四五六月验契价款各万元以充北伐军费等,因查本县呈验不多不足比较,兹应军需起见,特制壹圆印收,先行摊借,此项印收限于验契时准抵验契洋壹圆,此据。落款时间为民国十七年五月,加盖一枚红章,“此印收限于阳历十七年以内有效过期作废”。
此时正是北伐战争时期,由于军费不足,政府先行摊收验契费,在此期间要进行土地买卖,需验契,可用于抵契费,因只限于当年使用,如无土地买卖验契,只能作废。也是一种变相收费,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发生的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战争导致民不聊生。
徽州文书是构建徽学的资料基础
王国维先生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新资料的发现促成新学科的产生,这一规律已经被上个世纪历史学的发展所证实。随着徽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有专家学者认为:徽学是以徽州文书档案、徽州典籍文献、徽州文物遗存为基本资料,以徽州历史文化为研究对象,进而探索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徽州文书在徽学的形成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徽州文书的大量面世,不仅再次印证了王国维观点的正确,更重要的是,徽州文书所具有的丰富的内涵和在学术研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它从原来的配角变成了主体资料,是对历史文献学和史料学学科内涵的重大修正和贡献,对徽学乃至历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产生重大的影响,带来研究方法的重大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