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近代化的努力
洋务运动肇端之时,中国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势力为了确保其在华的利益,也要求清政府稍能振作有为,以便承担起代理人的职责,维持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秩序。所以它们极力想影响和控制洋务运动,将之纳入自己所需要的轨道。
(一)外国进驻
从1861年起,根据《北京条约》规定,英、法、美、俄等国公使相继进驻北京,建立使馆。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间应互派使团,本来是正常的事,但外国公使以征服者的身份驻京,经常干预中国内政与外交。同治五年(1866),英驻华使馆参赞威妥玛和总税务司赫德,分别向清廷提出了名为《新议略论》与《局外旁观论》的条陈。二人在条陈中不仅都威胁清廷说,必须遵守和议,不然中华日后不能“保其自主”,而且又都提出了“代谋变通之法”,即要求次第举办“如水陆舟车,工织器具,寄信电机、银钱式样,洋火兵法等”。他们强调,中外既结为一体,“盖其内政外交两节,今已互结,不能分论”。清政府若“不肯借取新法,平治内乱”,其时外国利益不保,不能不自行干涉,瓜分之事便难避免。清廷虽不满威妥玛、赫德的咄咄逼人,于所论“代谋新法”,却持肯定态度,以为“亦间有谈言微中之事”。
按国际惯例,外使来京后应首先谒见驻在国元首,呈递国书。1861年英法等公使就开始在北京居住。他们到北京后,均请呈递国书。但是他们觐见皇帝的要求一再被拒绝。恭亲王以摄政王的身份接见他们,并且向他们解释,在皇帝未亲政前觐见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由于社会风俗的差异,与两位皇太后相见也将引起极大的不便。实际上焦点是跪拜礼问题。仿照清朝的外交体制,外国使节如欲觐见皇帝,必须行跪拜礼,外使不从。于是因此觐见问题一直拖延未决。1872年皇帝大婚。1873年春,同治帝亲政,各国公使联衔照会请求觐见。无法继续延迟,因此开始就礼仪问题与外国公使等展开了长期的讨论。总理衙门坚持以跪拜礼为朝觐礼仪,但在各国力争之后,才改为免冠五鞠躬礼觐见,于6月29日在紫光阁进行。至此,各国使臣第一次呈递了国书,时距各国公使来京已有12年。日本及英、法、俄、美、荷兰五国首先实现用西方礼节觐见清朝皇帝。觐见在西苑紫光阁举行,各国使节行鞠躬礼,其国书被奉至皇帝面前的御案上,同治帝也通过恭亲王之口,表达其亲睦之意。此次西礼觐见实现后,清朝与西方各国在觐见礼仪上的分歧并没有完全解决。觐见礼的地点在西苑而不在宫中,紫光阁有曾是清朝皇帝接见藩属国贡使的地方,由此引发了西方使节的种种不快。后因同治帝的病逝使西方使节觐见皇帝的活动又中断了很长时间。
(二)中国出使
1、清廷有过三次临时性遣使:
1866年斌椿随赫德前往欧洲的观光性访问,1866年,在赫德的活动下,清廷才派出第一批外交使团,清政府派总理衙门章京斌椿及同文馆学生数人,随同他到英、法、德、俄等国游历观光,所到之处受到体面的欢迎。斌椿的出访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对西方的探视。
1868—1870年蒲安臣使团的“世界性出使”,1867年,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卸任回国,清政府听信他愿为中国“出力”的诺言,加上赫德对总理衙门的举荐,便聘他为“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1868年2月,蒲安臣以大清国钦差大臣的头衔,率领由英国使馆翻译官柏卓安、法籍海关税务司德善和记名海关道志刚、礼部郎中孙家谷组成的中国使团,出使美、英、德、俄等十余国,时间长达2年之久。代表团抵美后,蒲安臣未经中国政府批准就自作主张擅自代表清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了《中美续增条约》(亦称《蒲安臣条约》),承认美国享有掠夺华工以及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学校的权利。1870年2月,蒲安臣病死在俄国彼得堡。使团由志刚继续访问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于10月回到上海。
1870—1871年崇厚的法国道歉之行。
2、正式出使
1875年8月,清政府正式派遣候补侍郎郭嵩焘、候补道许钤身等出使英国。滇案事发后,中国被迫遣使赴英道歉,这才有了常驻外国使节。同年12月,又派原刑部郎中陈兰彬为驻美国兼驻西班牙、秘鲁公使。
1877年1月21日郭嵩焘抵英,便设立清政府第一个驻外使馆。接着清政府派出驻俄、法、德、意、葡与日本等国使节。这样,清政府在当时世界上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使馆,派遣了常驻使节。1877年,清廷批准郭嵩焘奏请,于新加坡设立领事馆,其后又在槟榔屿、仰光、爪哇、横滨、汉城、檀香山、纽约、旧金山,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古巴、巴拿马、挪威、奥国等地建立了数十处领事馆。
清政府在世界各地建立公使馆和领事馆,是近代外交史上的大事,它使清政府的外交体制逐步完备起来,走进国际社会。这对于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保护海外华侨的利益、密切华侨与祖国的关系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