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学

黄凤香

目录

  • 1 第一章 绪论
    • 1.1 导入案例
    • 1.2 精神科护理的基本概念
    • 1.3 精神科护理的发展简史
    • 1.4 护患治疗关系
    • 1.5 精神科护理的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 2 第二章 精神疾病的病因及症状学
    • 2.1 导入
    • 2.2 第一节 精神疾病的病因
    • 2.3 第二节 精神疾病的症状学
      • 2.3.1 感知觉障碍
      • 2.3.2 思维障碍
      • 2.3.3 注意障碍
      • 2.3.4 记忆障碍
      • 2.3.5 智能障碍
      • 2.3.6 情感障碍
      • 2.3.7 意志行为障碍
      • 2.3.8 意识障碍
    • 2.4 自知力
    • 2.5 作业
  • 3 神经症病人的护理
    • 3.1 章节导入
    • 3.2 第一节 概述
      • 3.2.1 概念
      • 3.2.2 分类
      • 3.2.3 流行病学特点
      • 3.2.4 病因与发病机制
      • 3.2.5 常见神经症病人的临床表特点
        • 3.2.5.1 治疗
    • 3.3 常见神经症病人的护理
  • 4 第六章  应激相关障碍病人的护理
    • 4.1 第一节 概述
    • 4.2 常见应激相关障碍病人的护理
第一节 精神疾病的病因

第一节 精神疾病的病因

人脑是进行精神活动的器官,凡是能损害人脑的结构和功能或影响人脑正常发育的有害因素都可能引起精神疾病,精神疾病的病因学是一个复杂而又十分重要的课题。几十年来,对精神疾病的病因曾做了大量的探索性研究,对于大多数所谓功能性精神障碍,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切的病因与发机制,也没有找到敏感,特异的体征和实验室异常指标,一般认为精神疾病的发生是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相互作用所致。被普遍接受的是按照致病因素的性质及其作用机制,把精神疾病的病因分为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三大类,分别反映个体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接受各种有害因素的影响。

一、生物学因素

主要影响精神健审的生物学因素大致可以分遗传、神经发育、环境、感染、躯体疾病、创伤、营养不良、毒物等。

(一)遗传因素

是指遗传物质基础发生病理性改变,从而发挥其致病作用。如染色体数目和结构异常,以及基因不良、毒物等突变等。目前已经证明,遗传因素在某些精神障碍发病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如脆性X染色体不仅可导致精神发育迟滞,而且与儿童学习困难,儿童行为障碍,儿童孤独症有关。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码、人格障碍、神经性厌食症、阿尔海默病以及一些原因不明的精神发育迟滞等均有明显的遗传倾向,属于多基因病或称复杂性遗传病。

在多基因遗传病中,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某一个体是否患病,其中,遗传因素所产生的影响程度称为遗传度( heritability),当然,遗传度再高,遗传性是否显现,仍决定于病前的和发病时的社会环境对病人的影响,例如精神分裂症同卵双生子同病率不到50%,即具有相同基因的双生子中的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时,另一个患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尚不足50%。

(二)神经发育异常

神经发育异常学说逐渐成为精神疾病发病机制的主要前沿研究领域,科学家们认为神经发育异常可能是重大精神障碍的共同发病机制,这些精神疾病共同表现为脑结构和功能可塑性改变,包括额叶,颞叶内侧及海马等脑区的灰质和白质减少以及体积缩小,临床上共同表现出发育迟滞、认知功能损害等。

(三)感染因素

目前已知由病毒,细菌、寄生虫,螺旋体等导致的全身感染,中框神经系统感染和其他系统感染均可引起精神障碍。例如通过性传播的梅毒螺旋体首先引起生殖系统症状,在多年的潜伏后,进入脑内,导致神经梅毒。神经梅毒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的退行性变,表现为痴呆、精神病性症状及麻痹。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也能进入脑内,产生进行性的认知行为损害,早期表现为记忆损害,注意力不集中及情绪淡漠等,随看时间的推移,出现更为广泛的损害,如缄默症、大小便失禁、截瘫等。大约15%-44%的HIV感染者出现痴呆样表现。有些儿童在链球菌性咽炎后突然出现强迫症的表现。

(四)躯体疾病因素

1.颅脑疾病  颅脑损伤(脑震荡、脑挫伤、脑血肿)脑血管疾病、颅内肿瘤、脑变性疾病等是引起脑器质性植神障碍的主要原因,特别是脑的弥漫性损害和位于额叶,颞叶、胼胝体、基底节和边缘系统的病变更易引起精神障碍。

2.内脏器官疾病  由于内脏各器官,内分泌、代谢、营养、结缔组织和血液系统疾病,均可直接间接地损言大脑功能和结构,从而引起精神障碍,如慢性呼衰、心功能不全、肝性脑病、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出现的精神障碍。

(五)毒物

各种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损害的化学物质均可引起精神障碍,常见的有:成瘾物质如海洛因、吗啡、大麻、苯丙胺、酒精等;医用药物如阿托品、异烟肼、利血平、皮质类激素等:工业毒物、农药、有毒食物、一氧化碳等。

二、心理因素

(一)人格特征

人格可以定义为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的总的情绪和行为特征,此特征相对稳定并可预测。性格特征是指个体在先天的禀赋素质(一个人出生时固有的、独特的、稳定的心理特性)和后天社会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心理特征,它与精神障碍的发生密切相关。有些人的性格自幼就明显偏离正常、适应不良,达到了害人害己的程度,我们称之为人格障碍。有些人格障碍与精神障碍关系十分密切,如具有表演型性格的人容易罹患癔症、具有强迫性格的人容易罹患强追症、分裂样人格障碍者则患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较大。素质是否与精神障碍发生的相关性,还受到后天的家庭教养方式、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等的影响。童年早期受到不利的环境影响可形成对某些精神障碍的易感因素。

(二)心理应激因素

心理应激又称精神刺激,或精神创伤,来源于重大的生活事件,任何个体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生活事件,这些生活事件常常是导致个体产生应激反应的应激源。其中恋爱婚姻与家庭内部问题、学校与工作场所中的人际关系常是应激源的主要来源;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共同问题,如战争、洪水、地震,交通事故、种族歧视等以及个人的某种特殊遭遇,如身体的先天或后天缺陷,某些遗传病、精神病、难治性疾病,被虐待、遗弃、强暴等则是应激源的另一重要来源,心理应激对于健康的人并非都是有害的。适当的心理应激具有促进和鼓舞生活动力的作用,但对于心理素质不健全的人,过度的刺激常可导致急性应激反应或创伤后应激障碍,对于某些对精神疾病具有易感素质的人,不特别强的应激却有很大的影响。除外来的生活事件外,内部需要得不到满足,动机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受挫,也会产生应激反应;长时间的应激则会导致神经症、心身疾病等。

三、社会因素

   个体处于经常变动的社会环境中,在生命不同时期接受不同的社会影响。如童年期的家庭教养和境遇;青少年和青年期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活动;成年期社会环境和生活影响等。社会经济地位、文化差异、突出的生活事件社会动荡等社会因素,也对精神障碍的产生有着一定影响。良好的社会因素对心理健康产生保护作用,不良的社会因素则对心理健康产生致病作用。

(一)环境因素

是指社会上或环境中应激事件的影响。如大气污染、噪音、交通混乱,居住拥挤、环境污秽、人际关系紧张、社会变动巨大等因素,可增加心理和躯体应激,使人们长期处于烦闷、紧张、兴奋或焦虑、抑郁、不安等状态下,易患心身疾病,神经症或其他精神疾病。

(二)文化因素

民族文化、社会风俗、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与精神障碍的发生有着密切关系,不同的文化和环境背景下所产生的精神障碍的症状、内容多不相同。如文化偏低人群的地区所见到的幻觉,妄想的内容多简单,常与迷信、封建思想活动有关,其妄想内容多为被害、化身附体等;幻觉往往以神、鬼、鼠,狐、兔、蛇或死亡的家人,亲属等的形象为多;而高文化人群的妄想常以网络电波、光线、电子、卫星、物理性仪器遥控等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