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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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关系军队建设的全局,决定军队发展的根本方向。人民军队是执行党和国家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夺取政权,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自1927年建军以来,人民军队尽管在名称、编制、体制等方面不断发生变化,但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始终不变。无论形式、任务和所担负的职责与使命如何改变,人民军队的政治方向永远始终不变。
军队的性质是指军队的根本政治属性。军队的性质是由所属阶级、政党、政治集团或国家性质决定的。
关于人民军队的性质,毛泽东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的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邓小平也说过我军要“始终不渝地坚持自己的性质。这个性质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我们的军队始终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
因此,人民军队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