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历史教学大纲的一般形式
教学大纲以纲要的形式规定学科的教学内容,包括该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基本要求,由国家统一编订,是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之一。教学大纲具体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基础教育的性质和要求。
教学大纲的结构形式,各门学科并不一致,一般包括说明和本文两个部分。
在说明部分,着重说明这门课程根据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和学科知识特点而确定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说明选择教材内容的基本原则;对教学方法的特点也有所解释,便于教师了解。
本文部分是教学大纲的中心。它根据教材编选原则和教材本身的逻辑系统,安排全部教材的主要课题和要目,或章、节的顺序,规定每个课题的讲授内容、基本要求、教学时数。有的教学大纲在章节之后还有规定课内课外的作业,也有的在大纲之后列有参考书和有关教学设备等附录。
二、教学大纲的演变和发展及教学大纲的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个中小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是1954年开始制订,1956年正式颁发。1963年又重新颁发了《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1976年以后,我国的历史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78年教育部重新制订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1986年正式颁发《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1992年和1996年国家教育部曾两次修订教学大纲,使其更加完善。我国在2001年以前一直使用的就是1986年颁发的教学大纲,以及后来的修订大纲。
1986年颁发的教学大纲由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教学目的和要求,提出了中学历史教学的培养目的和要求。
第二部分: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提出了处理历史教学内容的七个理论原则。如:人类社会按规律发展的观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等。
第三部分:教材的安排,这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对教材内容的课时安排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落实。
第四部分: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即就教学工作中应注意的有关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六点原则性的意见。
第五部分:初中历史教学内容。这部分的内容体系是按中国历史的古代、近代、现代和世界历史四个部分组成,分别列有“几点说明”和“内容要点”。“几点说明”是各部分教材内容的概括,也是贯穿各部分教材的基本线索和基本观点。“内容要点”是按编、章、节、目、点的体系,详细列出了初中历史教学讲授的范围。
第六部分:高中世界历史教学内容。这部分内容是由世界古代、近代、现代三大部分组成。
三、历史教学大纲的作用
第一、教学大纲是落实教学计划的具体纲领。
第二、教学大纲是编写历史教科书的直接依据。
第三、历史教学大纲是指导历史教学的基本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