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治安管理处罚概述
    • 1.2 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
    • 1.3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 2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与适用
    • 2.1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 2.2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 2.3 治安调解
  • 3 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行为
    • 3.1 社区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
    • 3.2 未成年人矫治教育
    • 3.3 收缴与追缴
    • 3.4 取缔
  • 4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认定
    • 4.1 概述
    • 4.2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及认定
      • 4.2.1 扰乱单位秩序
      • 4.2.2 扰乱大型活动秩序行为
      • 4.2.3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 4.2.4 寻衅滋事
    • 4.3 妨害公共安全及认定
    • 4.4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行为及其认定
    • 4.5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及认定
  • 5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 5.1 受案与调查
    • 5.2 行政处理决定
    • 5.3 执行
    • 5.4 简易程序
妨害公共安全及认定
  • 1 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
  • 2 仿真枪的认定标准
  • 3 对“制造、销售仿...
  • 4 公安部关于涉弩违...

2007年1月14日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7]2号)第一款规定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第四款对有关述语作了说明:

1、刀柄:是指刀上被用来握持的部分。

2、刀格(挡手):是指刀上用来隔离刀柄与刀身的部分。

3、刀身:是指刀上用来完成切、削、刺等功能的部分。

4、血槽:是指刀身上的专用刻槽。

5、刀尖角度:是指刀刃与刀背(或另一侧刀刃)上距离刀尖顶点10毫米的点与刀尖顶点形成的角度。

6、刀刃(刃口):是指刀身上用来切、削、砍的一边,一般情况下刃口厚度小于0.5毫米。

7、刀尖倒角:是指刀尖部所具有的圆弧度。


五、对仿真枪的认定标准




2008年2月22日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8]8号)一款规定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第三款对有关术语作了解释:

1、制式枪支:国内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经军队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各类枪支。国外制造的制式枪支是指制造商已完成定型试验,并且装备、使用或投入市场销售的各类枪支。


2、全枪长:是指从枪管口部至枪托或枪机框(适用于无枪托的枪支)底部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