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

王向阳

目录

  • 1 痕迹检验的基础知识
    • 1.1 痕迹与痕迹检验
    • 1.2 痕迹检验的基础理论
    • 1.3 痕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 2 手印检验
    • 2.1 手指、掌面皮肤花纹的特征
    • 2.2 现场手印的勘查
    • 2.3 潜在手印的显现与增强技术
    • 2.4 现场手印的分析
    • 2.5 手印鉴定
  • 3 足迹检验
    • 3.1 赤足结构特征
    • 3.2 鞋、袜痕迹特征
    • 3.3 行走运动步法特征
    • 3.4 现场足迹勘查
    • 3.5 现场足迹的分析
    • 3.6 足迹鉴定
  • 4 工具痕迹检验
    • 4.1 现场常见工具及其痕迹特征
    • 4.2 现场工具痕迹的勘查与提取
    • 4.3 工具痕迹的分析与利用
    • 4.4 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
  • 5 枪弹痕迹检验
    • 5.1 枪弹
    • 5.2 枪械
    • 5.3 射击弹头和弹壳上的痕迹
    • 5.4 枪击案件现场的勘查与检验
    • 5.5 枪弹痕迹检验鉴定
  • 6 其他痕迹检验
    • 6.1 牙齿和唇纹痕迹检验
    • 6.2 整体分离痕迹检验
手印鉴定

手印鉴定是鉴定人员通过对现场手印和嫌疑人手印样本的比较检验,以确定二者是否同一的过程。作为诉讼证据的手印鉴定,由于手印特征反映的多样性、现场遗留条件的复杂性及显现提取方法的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其检验过程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其结论应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得出,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质。手印鉴定通常分为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价、制作鉴定书等几个步骤,以保障结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预备检验

预备检验是手印鉴定的必经程序,它对于迅速、合法、准确地得出鉴定结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了解案情和检材情况

如案件的发生和现场保护以及现场勘验等情况,重点弄清现场手印遗留情况及手印的发现、显现、固定、提取的方法等。

()了解嫌疑样本情况

如嫌疑人手印样本的来源、质量和收集方法。

()了解送检要求和以往鉴定情况

如了解检验任务,确定检验的方法和手段;对复核鉴定要了解原检验的过程、方法和所作结论的依据。

() 必要的物质准备和人员准备

如手印检验一般需要放大镜、描绘工具、比对仪、图像处理设备等。另外鉴定必须由两名以上的鉴定人独立进行,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应按照检验鉴定的程序进行,即先检验现场手印,再进行样本手印的检验。在检验时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确定现场手印的方位 

确定现场手印的方位,即确定手印的上下左右位置。这是正确认识花纹类型及细节特征的关键,是比较细节特征的前提。首先根据手印遗留情况、所在位置、结合作案人在现场的动作,判断哪边是上,哪边是下;其次要根据纹线的形态、弧度和流向规律进行判断。

(二)确定现场手印的种类

确定手印为立体的或平面的,是有色的或无色的,是加层的或减层的,其目的就是为确定哪些线是乳突线痕迹,哪些是小犁沟痕迹。

1.立体手印。留在原物上的立体手印,凹线为乳突线,凸线为小犁沟;制模法提取的立体手印,凸线是乳突线,凹线是小犁沟,且手印原状与手印模型花纹呈镜像关系。

2.平面手印。分析平面手印要判断加层手印还是减层手印,主要观察附着物的情况。另一种物质附着于物体表面形成的,是加层印痕;物体表面本身的附着物被沾走而形成的,是减层印痕。

3.分乳突线痕迹和小犁沟痕迹。

①观察手印种类。平面加层手印与承痕客体表面颜色不同的是乳突线痕迹,平面减层痕迹中与承痕体表面颜色相同的是乳突线痕迹。

②观察汗孔的分布位置。汗孔一般呈空白点状分布在乳突纹线上,或使乳突线呈虚线状,而小犁沟内一般无汗孔分布。

③观察褶纹和皱纹的形态。褶纹和皱纹一般比乳突线粗大,呈凹陷状反映,颜色与小犁沟一致。因此,痕迹中与褶纹、皱纹颜色相反的线条为乳突线痕迹。

④根据显现和提取方法判断。如粉末显现后透明胶带纸提取,则粉末的颜色即为乳突线颜色。硝酸银显现后照相提取,与相片底色不相同的为乳突线颜色。

⑤观察手印是否经过染色处理。手印染色后,乳突纹线与染料颜色一致。

()确定现场手印的花纹类型

手印花纹的类型既可成为认定结论的先决条件,又可成为否定结论的重要依据。在现场手印面积大、花纹相对完整时,类型容易确定。但在手印面积小,花纹不完整时,通常要根据纹线的弧度大小、三角附近纹线形态、细节特征出现率等方面进行判断。

(四)确定现场手印的细节特征

手印细节特征是鉴定结论尤其是认定结论的最终依据。发现和确定细节特征,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通常可综合运用以下方法:

1.点到面、逐步扩展。先确定一个特征作为发现特征的起始点,然后以此特征为准向四周扩展进行寻找发现。在此过程中,先找清楚、明显、可靠的细节特征,后找模糊的特征,先找质量较好、特殊性较高,相互联系较强的特征,后找质量一般的特征。

2.线追踪、查线增减。在确定了起始点特征后,往往采取顺线追踪的方法去发现其他细节特征。当纹线减少或增多时,都表示有特征存在,当一条纹线自身自然消失时,就可能出现终点。在顺着纹线寻找后,也可以调转各个方向寻找追踪。

3.同形象、相互印证。现场提取的手印,可能是实物拍成的照片,复印在胶纸上或制作的模型。在确定特征时,可逐一观察,相互对照和补充。对于发现的细节特征,一般采用照手印原貌描绘示意图和在手印照片上用有色铅笔进行标注的方法进行确定和固定。

()样本手印的检验

样本手印都比较完整、清晰,所以检验起来要容易些。在检验时以发现和确定细节特征为主,主要采用从点到面逐步扩展的方法,具体操作和检验与现场手印相同。需要注意的是,确定的起始点特征要和现场手印中的起始点特征相同,如果找不到相同的起始点特征,证明两手印之间有差异,要认真研究。

 

三、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是在分别检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现场手印与样本手印特征的比对,确定二者的符合点和差异点,为综合评价奠定基础。这里主要介绍比对的方法:

()对照比对法

将两枚手印中的细节特征逐一进行对照,看它们的形态和位置关系是否一致。一般按照发现细节特征的顺序进行一一对照,先确定起始点特征,再逐步扩展比对。不但要比对特征的形态,还要比对构成特征之间位置关系的距离、相隔线数。

()连线比对法

将各自手印中的细节特征用直线相互连接起来,使其构成一定的几何图形,然后将两个几何图形的各线段及夹角进行比对。对严重变形的手印此法不准确。

()重叠比对法

这种方法是将两枚手印分别描绘于透明胶片上,或者通过照相方法制成同倍的底版,然后套叠以观察其细节特征的形态和位置关系是否一致。可以通过投影机进行,也可以直接通过放大的照片套描而后重叠。对少量特征的手印,此法较有效。

 

四、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在比较检验的基础上,将现场和样本手印的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评断,抓住特征的本质属性,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符合特征的评断

符合点的性质不同,在手印鉴定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符合点主要有以下来源:   

1.同一手同一部位反映的同一特征。这是手印本质属性的反映,符合点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作为认定结论的依据。

2.不同手或不同部位少数特征的偶然相符。这不是本质的符合,不能作为认定的依据。

3.某些因素引起少数特征的巧合。这往往被认为是符合点,应结合现场情况分析特征变化的原因,认清符合点并非本质符合,不能作为认定的依据。

()差异特征的评断

差异点的性质不同,在手印鉴定中的地位不同。差异点主要有以下来源:

1.不同手或不同部位反映的不同特征。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差异点应作为否定结论依据。

2.形成过程中某种因素影响引起的特征变化。这种特征差异,应结合遗留条件进行科学实验,认清差异点是非本质差异。

3.处理手印过程中引起的特征变化。这种差异点是非本质差异。

4.手印形成后,手自身或承痕体变化引起的特征变化。这种差异点是非本质差异。

()得出结论

通过对符合点和差异点来源、性质进行综合评断之后,如果符合点是本质的符合,而且符合点在质量和数量上构成了一枚手纹的特定性,同时差异点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就可作出认定结论。反之,如果差异点是本质的,同时符合点被证明为某种因素造成的偶合,则作出否定结论。    

通过对手印的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及综合判断后,根据不同的结果,可以得出各自的结论,其结论有以下三种:

1.认定结论:种类特征相同,细节特征组合相同,少数差异点经过评断与实验有充分理由说明是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形成的。

2.否定结论:种类特征不同,或种类特征虽相同,但细节特征组合不同,少数特征的相似有充分理由证明是偶合形成的。

3.不能得出结论:手印的特征未能充分反映手印的本质,没有把握做出判断时,应当客观科学的说明。   

 

五、制作手印鉴定书           

制作鉴定书是手印检验的最后一环,手印鉴定书是正式法律文书,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一种诉讼证据。手印鉴定书由文字部分和照片部分组成,两者互为印证,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文字部分由标题、编号、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图片部分由手印在现场的位置照片、现场手印和样本手印的全貌照片、手印特征比对照片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