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五与李四的合伙企业发展顺利,产品也有了一定的市场,为打出企业知名度,决定号召全体员工为产品设计商标, 以及对产品进行技术改进。如果企业员工为合伙企业设计的商标被采用,或者发明获得了专利,将给予重奖。思考:合伙企业进行重奖后,商标权或专利权到底应该归员工还是合伙企业?为什么?

一、教学内容:
知识产权法概述、商标注册原则、商标申请、商标使用管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保护、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等
二、重难点:
1、重点内容: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保护
2、难点内容:1)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2)职务作品
三、学习方法:
知识产权法的内容理解性和应用性比较强。复习中应当注意:1)要多举例,通过新闻事件分析来加深理解。2)多比较相关范畴:商标申请与专利申请;商标使用管理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四、学习关注的主要问题:
1、本话题与未来同学们创业与走入职场密切相关,所以学习时,需要灵活运用法条,掌握在直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正确处理因知识产权而引发的争议。同学们可在课后阅读各类案例,深入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
2、学好知识产权法,有助于我们未来在工作中或创业中,合法使用专利权和商标权。
3、学好知识产权法,不仅有助于我们未来职业生涯的提升,而且有助于我们未来创业。
五、话题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思政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商标或专利申请的条件与程序;熟悉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能力目标:学会代表企业与交易对象谈判并签订商标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能够识别直播过程中因著作权引发的风险;能够运用知识产权法解决相关纠纷。
思政目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宣传《民法典》知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学生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商标权
(一)商标与商标法的概念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法是调整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调整商标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83年3月1日实施并于1993年、2001年、2013年分别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2002年9月15日实施、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4月23日第四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11月1日实施,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也对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及保护进行了规定。
(二)商标注册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自愿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根据其意志,自由决定是否进行商标注册。强制注册,是指凡是使用的商标必须申请注册。我国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类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其他绝大多数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由使用人自主决定。
2、优先权原则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三)商标注册的条件与禁止
(四)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
(五)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六)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七)商标使用的管理
(八)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专利权
(一)专利与专利法的概念
专利权,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法是调整因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专有权以及因利用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的专利法律体系主要包括:1985年4月1日实施,并分别于1992年、2000年和2008年、2020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1年7月1日实施,并在2002年和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涉及专利技术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授予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创造性以及创造性的程度高低,是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评价来确定的。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实用性作为授予专利权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专利制度旨在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专利的申请
1、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的归属
2、专利的申请
(四)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
3、专利申请的驳回和复审
(五)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六)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允许或者指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实施该专利的强制性措施。
(七)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四、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概述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是依法自动产生的,即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依法取得著作权。
著作权法是调整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产生、行使和法律保护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不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2001年、2010修订、2020年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年9月15日施行、2011年和2013年修订),还包括有关著作权的取得、行使和保护的其他法律、法规,尤其是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等。
(二)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1、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不同于一般的人身权,作品一旦被创作出来,即与作者的人身分离。作者的死亡并不导致著作人身权的丧失,即著作人身权(除发表权外)无限期地受到法律保护。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使用作品、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转让著作权并因此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和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酬权。
3、著作权的保护期
(1)著作人身权除发表权外,其他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具体规定为:
公民(即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该条第2款规定,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和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给予保护。
(3)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著作权即告终止,作品成为社会公有财富,人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四)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五)违反《著作权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