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五和李四合伙企业的商标注册成功后,随着对商标宣传力度的加大,企业的业绩也与日俱增。但是企业在经营两年后营业额开始停滞不前并有下滑的迹象。经调查发现,邻近地区的丙公司使用了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包装装潢,导致自己的大量用户被误导。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他们聘请了赵六律师,请你以赵六律师的名义,为他们企业讨回公道。

一、教学内容:
反垄断法概述、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重难点:
1、重点内容:阐述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等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特征。
2、难点内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三、学习方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内容理解性和应用性比较强。复习中应当注意:1)要多举例,通过新闻事件分析来加深理解。2)运用案例分析法,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
四、学习关注的主要问题:
1、本话题与未来同学们创业与走入职场密切相关,所以学习时,需要灵活运用法条,掌握创办企业时如何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处理因竞争而引发的争议。同学们可在课后阅读各类案例,深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理解。
2、学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有助于我们未来在工作中或创业中,合法从事竞争行为。
3、学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不仅有助于我们未来职业生涯的提升,而且有助于我们未来创业。
五、话题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思政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熟悉反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
能力目标:熟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学会合法宣传企业产品,能够识别创业过程中不正当有奖销售;能够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解决相关纠纷。
思政目标: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塑造诚实信用的良好品质。依法树立公平的竞争意识,形成尊重竞争对手的良好口质。

第一部分 反垄断法
一、反垄断法的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垄断,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三)垄断行为
(四)反垄断机构:反垄断委员会、反垄断机构
二、垄断协议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四、经营者集中
五、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六、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七、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为法律所反对和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三)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六)诋毁商业信誉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七)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三、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四、法律责任

PPT展示了竞争法的教学内容、重难点、学习方法,并构建了思维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