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五、李四、张三三人选定了合适的经营场所后,决定去创立一间公司,但他们不熟悉企业设立流程,也不知设立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于是聘请了赵六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赵六律师会给他们提供哪些帮助呢?
(根据《经济法实务技能实训教程》一书案例进行改编)

一、教学内容:
公司的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特殊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以及公司法的其他考点。
二、重难点:1、重点: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特殊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2、难点:公司资本制度、组织机构职权和表决机制、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三、学习方法:比较分析法:公司与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股票与公司债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
四、学习关注的主要问题:
本话题与未来同学们创业与走入职场密切相关,所以学习时,需要灵活运用法条,掌握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处理技巧。同学们可在课后阅读各类案例,深入对公司法的理解。
五、话题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思政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各类公司创立的条件与程序;熟悉各类公司的运营与治理;了解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2、能力目标:学会作为创业者在网上注册公司,申领营业执照;能够识别公司设立过程中不合法行为,以及内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不合法的行为。
3、思政目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令学生明白经营管理公司要忠实勤勉,理解公司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一、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分类
1、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分类
以股东责任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无限公司。
(4)两合公司。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资合公司。
(2)人合公司。
(3)资合兼人合的公司。
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母公司和子公司。
(2)总公司与分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
1、登记
2、签发营业执照
(三)公司法的概念
二、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设立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监事会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设立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2、设立方式: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
(三)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经理
(五)监事会
(六)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五、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六、公司财务、会计
七、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
八、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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