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是下岗职工,为了解决自己的生活和就业问题,他筹集了2万元资本,在自家临街的住宅里开办了一个出售烟酒食杂的小卖部,经营效果很好。可是开业不到半月,工商管理部门认定张某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按规定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及取得营业执照等事宜,责令其停止营业并补办有关手续。
请问:(1)什么是经济法?(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3)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杨富斌到石林建行取款2.1万元,石林建行给付要杨富斌10张零散的100元面额的纸币,4把打着封条的纸币,只是对其中2把100元面额的纸币。石林建行认为2把每把是100张,2把每把是50张(即:2*100*100+2*50*100)合计3.1万元,杨富斌从银行实际取走了3.1万元,但杨富斌认为这四把每把都是50张(即:2*100*50+2*50*100),自己只从银行取走了2.1万元。现银行以不当得利起诉杨富斌,要求其返还银行1万元。(注:《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中对成把纸币张数的规定,每把100张;银行向储户支付现金,必须当面清点,并以当面清点的金额为准,《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案例具体情细节见下面的链接: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8ea53983041dc07459010cf0e41e5.html)

【提问】
可以解释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吗?他们有区别吗?
【答疑】
广义上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狭义上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显而易见,狭义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在广义的法律之中。
有区别,二者属于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其在范围上有大小之别,这一点首先应予肯定。二者的范围大小不同,那么其涉及内容和效力自然也会不同。从内容上看,一则广义和狭义的法律概念本身所包括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不一样;二则法律调整对象――社会关系也大相径庭,广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数量繁多,狭义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应地要少。从效力上看,广义的法律所包括的效力既有宪法效力、一般(狭义)法律效力、又包括行政法规效力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有多种层次的法律效力;而狭义法律的效力仅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总而言之,相比较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不仅在范围上有大小之别,而且在内容与效力上也都有不同。
当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广义的法律,比如行政法规与狭义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则依据狭义的法律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