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涵义
1.何谓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这一术语有多种理解。我们这里界定为:以校为本的、基于学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学校的发展、由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
理解这个定义需要注意,校本课程是一种课程产品;它更多基于课程管理政策的区分;在国内,特指在国家基础课程计划中预留出来的、允许学校自主开发的、在整个课程计划中占10-25%的课程。
2.什么是校本课程开发
有如下代表性定义:
A.校本课程开发意指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如教师、行政人员、学生和家长,为改善学校的教育品质所计划、指导的各种活动。
B.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基地的课程开发工作,该课程开发工作大部分依赖学校教职员以及学校的现有资源。
C.校本课程开发是由学校教育人员负责学生学习方案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评价。
D.校本课程开发,其结果可以是教材的选择、改变,也可以是教材的新编。
E.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自发的课程开发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中央与地方教育教育当局对权力、责任重新分配。
F.校本课程开发是一种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学校运用有关资源,通过合作、讨论、计划实验、评价来开发适合学生需要的课程。
G.校本课程开发是一种强调参与、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的课程开发口号;是一种重视师生共享决定,共同构建学习经验的教育哲学;也是一项需要课程领导与组织变革的技术。
二、校本课程开发与活动课程、选修课程的关系
选修课与活动课是以前国家课程计划预留给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具有与校本课程相似的特征。所以,校本课程开发与活动课、选修课有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校本课程开发并不局限于选修课和必修课,必修课程、学科课程或者其他类型课程都可以纳入校本课程。
三、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关系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都是我国目前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三级课管理程主体的权力有界限和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