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目标的涵义
在教育系统中,教育宗旨(目的)、教育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这些概念之间有联系又有区别。
课程目标是根据教育宗旨(目的)和教育规律而提出的课程的具体价值和任务指标。课程目标从技术上看,又可以看成课程的水平和标准。一门课程目标总是有一般性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的目标组成。
二、课程目标的取向
课程目标是一定教育价值观(教育宗旨、教育目的)在课程领域的具体化。
1.课程目标的价值取向
一般来说,社会、学生和知识是课程目标形成的源泉。但在具体的课程实践中,人们制定课程目标往往强调了其中的一个因素,从而出现了不同的课程目标价值取向,即隐含了某种教育信念和意识形态。当前,影响较大的课程目标价值取向主要有三种:
知识本位的价值取向,反映学科的价值,把人类文化遗产中最具学术性的知识看成课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学术系统性是课程的基本形式。
学生本位的价值取向,课程目标主要是反映课程促进个体成长的价值,如人本主义课程观就把情感(情绪、态度和价值观)与认知(知识和理智技能)和学生行动的整合看成课程的核心。
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主要反映课程的社会性价值,主张课程应该围绕当代重大社会问题来组织,帮助学生学会如何参与制定社会规划并将它们付诸社会行动。
2.课程目标的形式取向
美国课程论专家舒伯特认为课程目标的形式取向主要有四种类型:
普遍性目标,根据一定的哲学或伦理观、意识形态、社会政治需要,对课程进行总括性和原则性规范和指导的目标。含义比较模糊,有一定的随意性。
行为性目标,以设计课程行为结果的方式对课程进行规范与指导的目标,它指明了课程结束后学生自身所发生的行为变化。行为性目标的基本特点是具体和可操作,也好评估。它的缺点是忽视情感意志的领域,枝解人类行为的整体性(高级神经的参与),有控制本位的倾向。
生成性目标(又称形成性目标、生长性目标或展开性目标),是指在教育情境中随着教育过程的展开而自然生成课程目标。即目标不是预定的,更关注过程。
表现性目标,是指每一个学生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的个性化表现,追求学生反应的多元性,而不是反应的同质性。表现性目标只为学生提供活动的领域,结果是开放而非预定的。表现性目标在艺术类课程里更明显。
需要注意的,在实际课程目标撰写中,这几种形式可能出现在同一个课程目标中。即有的目标是普遍性的,有的是行为的,有的是生成的,而有的是表现性的。
三、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课程目标的确定需要考虑各种依据。一般而言,要注意三个方面:
1.学习者的需要
课程的设置是为了学习者的学习,促进学习者的身心发展。所以,学习者的需要是课程目标确定的一个基本依据。泰勒认为,要了解学习者的学习需要就要调查其健康、直接的社会关系、社会公民关系、消费方面的生活、娱乐活动等等。我们认为关键要研究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身心发展特点。
2.当代社会生活的需要
当代社会生活是确定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之一。这里又分时间和空间两个纬度。
3.学科发展的需要
学科是知识的主体。学科知识及其发展也是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之一。这要研究知识的价值,知识的组织方式。
四、确定课程目标的基本环节
确定课程目标的过程,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社会、和学科等多方面的要求,采用恰当的目标取向,运用需要评估模式,对学校课程的要求进行分析与判断的过程。具体来说有这么几个环节:
1.明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
2.分析课程目标的基本来源
3.选择课程目标的基本取向
4.运用“需求评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