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1.现象、问题、规律
大学里任何一门严谨的学问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蕴涵其中的方法。课程与教学论概莫能例外。
从一般的角度看,这些要观察、分析和研究的对象/问题/和方法就是某一领域的现象、问题和规律。以此类推,课程与教学论的任务就是研究课程与教学领域的现象、问题和规律。
我们把现象定义为主体意识到的存在;问题定义为现象背后存在或隐含的矛盾冲突(即不是所有的现象都是问题,只有主体迫切要解决的现象才是问题,如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在牛顿之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不被意识为一个物理学问题,只有牛顿才是一个问题;依次类推,各个学科对同一问题有自己的思维,苹果从树上掉下来,植物学家和物理学家看到的问题的意义不一样);规律一般解释为普遍的内在联系,我们定义为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现象、问题、规律都有特定的历史性(具体性)。就课程与教学论来说,当年孔子/亚里斯多德以及夸美纽斯等遇到的现象、问题和解决方法显然和今天人遇到的不一样。这就有了科学的生长。
现象、问题和规律三者最核心的是问题。
2.事实问题、价值问题、技术问题
所有的问题我们都可以从是什么/为什么、应该怎样和实际能怎么样三个角度来分类研究。是什么/为什么涉及对事物内部特性的认识,即事实问题(有真伪之辨);应该怎样涉及主体根据各种利害关系作出规范选择,即价值问题(有正误之别);实际能怎样涉及方法选择,即技术问题(有行与否之差别)。
问题的上述三个角度可以是从同一问题的三个方面来研究;也可以据此对不同的问题有所角度侧重。这就有了不同类型的问题。
在课程与教学论领域,事实问题主要包含课程与教学的性质、状态、关系等客观属性,如课程与教学的起源、历史演变、课程与教学构成要素、特征等等;价值问题主要涉及课程与教学的目的设定、意义判断和途径选择等,如课程与教学主要是出于国家的需要还是儿童个人的需要、什么知识在课程里出现、学校应该开设哪些课程、教学改革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等等;技术问题主要涉及课程与教学的实现形式、活动程序和操作方法,例如一节课该怎样设计、教材怎样编排、怎样个别辅导学生等等。
3.揭示规律、确立价值、优化技术
(举例课程与教学论的具体任务)
二、课程与教学论的历史演进
1.古代的课程与教学思想
在中国,早期的课程与教学思想,主要是基于教育者自身的经验提炼出来。春秋时“六艺”,“子以四教”,以及启发式、温故知新等;《学记》教学相长、“善喻”;汉朝以后儒家独尊等。都是有关教育(课程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见解。
古代希腊,智者派,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和柏拉图;雅典的“七艺”和谐教育;斯巴达军体教育。古罗马昆体良《雄辩术原理》。是源头。
2.教学论学科的形成
17-19世纪。
1632年,捷克人夸美纽斯《大教学论》,“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艺术”;德性/智慧和笃信;百科全书式的课程;遵循万物的顺序;彻底、迅速和愉快的原则;集体教学等思想。
洛克白板说;卢梭性善和自然主义教育;赫尔巴特教育心理学化;斯宾塞科学主义课程。以1806年《普通教育学》作为教育学和教学论发展成熟的标志。
即理论基础;学科的基本概念和范畴独立;方法;名著等。
3.学科的分化与多样化
时间:20世纪开始
传统教育派与现代教育派;形式教育派与实质教育派
杜威: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经验的不断改造。“儿童中心、经验中心、活动中心”。传统教育学派的“教师中心、书本中心、课堂中心”
凯洛夫教育学,共产主义方向;教学特殊认识说;教师主导与学生主动;分科教学的强化
斯金纳程序教学、布鲁纳结构主义教学、布卢姆掌握学习、瓦根舍因范例教学理论。
泰勒的课程论;施瓦布等
三、课程与教学论的关系
相互独立;
相互交叉
大教学论,即教学论包括课程论
大课程论,即课程论包括教学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