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交易职能

农产品的生产带有分散性和季节性的特点,为了满足消费者常年消费的需求、需要对商品进行运输、储存、加工和包装等改变商品的形式、地点、时间的营销活动,其中必然涉及到商品的交易。伴随着商品实体的流动,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贯穿于整个农产品的运销系统,交易行为将农产品运销系统的各个环节相连接。当农产品从农户手中转移到贸易商,商品的所有权也同时转移到贸易商,风险也随之转移。交易职能(Exchange function)是指那些涉及到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活动。交易活动本质上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活动。

交易职能可以分解为两个相辅相成的子职能:购买(Buying)和销售(Selling)职能。两个职能的主要目标是为商品的交换协商合意的条件, 其所包括的活动是多样化的。
购买职能主要指那些与生产资料采购、原料购买、农产品集货等行为有联系的一些活动,既包括农产品、加工品的购买活动同时又包括生产资料的采购活动等。其中,农产品集货(Assembling),是指零散的农产品由分散的生产地通过商人或经纪人等中间商的作用集结成大批量的货物的过程。同样,批发商或大型零售连锁集团等中间商将零散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集结成大批量的货物的过程,也是集货的一种。在农产品集货过程中,农产品的经纪人、批发商人是执行采购职能的重要主体。生产资料的采购活动对农户的利益影响很大,由于农户规模一般较小,而生产厂商力量相对强大,因此,农户的讨价还价力量弱小,通常处于弱势的地位。通过组建合作社特别是采购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户的讨价还价的力量。
销售职能包括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通过经纪人、农产品贸易商、批发商、加工企业、以及零售企业等中间环节出售给最终消费者所涉及到的一系列和销售有关的活动。商品的展示、广告等促销活动、商品的包装以及营销渠道的选择等决策都包含于销售职能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