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电信诈骗概述
一、电信诈骗的定义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相关法律规定: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016年9月,时任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上海视察的电诈工作时提出要建立全国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平台。
目前已经建立的机制: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
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
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办卡人员集中的人群主要有五类:
①具有犯罪前科及吸毒史,学历层次底人群;
②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人群;
③以图财为目的,法律意识淡薄人群;
④农村孤寡老人或者农村留守人员;
⑤大学生群体兼职办卡人员。
二、电诈常用术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