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息在侦查中的应用
一、社会信息的定义
1.定义
广义的社会信息是指产生于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在社会中流通并服务于一定社会目的的信息。
2.社会信息的基本特征
社会信息是信息化侦查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信息资源,其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宽泛性
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会产生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在信息社会中,这些社会信息往往被“数据库化”。数据库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推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学者形象地指出,信息化就是“数据库+互联网”,载有社会成员信息的数据库存在于各行各业,如电讯、劳保、邮政、医疗、金融、房地产登记和公交运输等等。公安机关只要获取了相关的数据库,就会在与违法犯罪的斗争中占得先机。
(2)关联性
虽然犯罪嫌疑人会极力隐瞒自己的身份,但其始终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必定会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行业以真实身份出现,并且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社会信息和点点滴滴的活动轨迹。社会信息是一个信息综合体,既包括内外之间的关系,又包括主次之间的关系,各种关系错综复杂。透过大量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可以发现各个社会信息之间总会出现交叉重叠的现象,也就是说彼此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例如,无论金融、电信、移动等部门,还是保险、邮政、工商等部门,在采集信息时,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都是作为基本的采集项,被有效的收集和存储。诸如此类的信息会为查证犯罪嫌疑人身份、发现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提供帮助。
(3)时效性
时效性是社会信息的重要特征,是指社会信息从发出、接收到进入利用的时间间隔及其效率。信息化条件下,信息的传播、交流和更替速度大大加快。任何有价值的社会信息,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起作用的,如时间、地点、事件等。离开一定的条件,社会信息将会失去应有的价值。如果收集的社会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更新,在案件侦查中就不能作为网上查证、网上排查的有效资源,社会信息的作用就很难发挥。
四、社会信息的获取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交换、协作、提供服务等各种方式获取社会信息。
(一)通过交换、协作获取
对于金融、电信、移动、保险、邮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采集的、有明确所属单位的信息,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其主管部门利用交换、协作等方式予以收集。
(二)通过提供服务获取
对于一些尚未实现数字化管理的社会信息,可以通过为其设计采集软件供其免费使用,获取需要的社会信息。
(三)借助特定时机获取
公安机关可以借助大型安保工作(如国庆安保、世博会安保)等、反恐敏感时期,向有关部门获取相关的社会信息。
(四)人工采集获取
公安机关也可过通过调查走访的方式收集,如对辖区社会监控点分布情况、辖区三轮车车主、辖区物品回收店人员等没有明确所属单位的信息,民警可以通过调查走访及时掌握和收集。
三、社会信息在侦查中的应用方法
(一)在网上追逃中的应用
当前,凡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出身日期、地址等项目的社会信息均可纳入网上追逃的比对范围。一般说来,可以纳入网上追逃比对范围的社会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各类开户信息
(略)。
2.各类登记信息
(略)
3.各类交易信息
(略)。
(二)调查访问中的应用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要开展大量调查访问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走访目击者。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往往要在案件发生后,根据案发时段、地域,寻找案发地附近的住户、小店店主、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人员等,还需要寻找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司机等,有些案件发生在凌晨时分,还需要寻找辖区环卫工人、送报员、送奶工等,走访难度可想而知。如果上述信息已作为社会信息事先采集,那么就可以在案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通过系统查询直接获得案件发生地周边的所有社会信息,直接开展调查走访工作。一般情况下,以发案地为中心的调查访问主要涉及以下几种常用社会信息:
(略)。
(三)人员查证中的应用
公安机关在人员查证中,主要利用社会信息查找人员的活动轨迹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1.查找人员的活动轨迹
(略)
2.查找人员的联系方式
人员的联系方式是案件侦查的重要资源。社会信息在采集过程中,往往会收集人的联系方式。一般情况下,记录有联系电话的社会信息包括以下几类:
(略)。
(四)在案件预警、人员布控、线索征集中的应用
公安机关可以将出租车驾驶员、环卫人员、机动车停车收费人员、回收人员、医疗单位人员等手机信息进行划组分类,当有案件预警、人员布控、线索征集需要时,就可以大范围快速进行信息定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