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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书的概念
聘书是指机关、团体、组织聘请某些有专业特长或威望的人担任某种职务、承担某项工作时所发出的邀请性质的专用书信。也称聘请书、聘任书。
聘书的特点
①权威性。聘书是聘用单位给受聘者水平和能力的一种证明,是某一特定时期内受聘者职称高低、职务大小情况的依据。用人组织据此可以了解受聘者的业务、思想情况,作为任用或升降级的一种依据,或作为工作情况的参考。
②严肃性和规范性。聘书是劳动力需求方对劳动者进行选择之后,决定对其正式聘用时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聘书一旦发出,双方都将承担着特定的法律责任,不到期满,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中止聘用关系,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才能以除名或辞职的方式中止这种关系。
③凭据性。聘书是受聘者上岗工作的凭证,是受聘者保护自己工作权利的依据,也是用人单位衡量受聘人员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完成任务的依据。对于双方而言,聘书都有重要的凭据作用,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需要劳动仲裁部门或法律部门解决纠纷,聘书也是依法解决的重要证据。
④双向选择性。聘书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双向选择性。招聘单位有权向受聘者发出聘请意愿,受聘者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应聘。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双方的利益都有可能得到保障。
⑤规定的期限性。聘书都要写明聘用的期限,长期工作聘书可以是一年或数年,临时工作的聘书则到临时工作结束时自动终止。兼职工作则可以比较灵活,特别是一些名誉性的兼职,有可能长时间有效,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聘书的作用
1.加强协作的纽带;
2.加强应聘者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促进人才交流;
3.表示郑重其事、信任和守约。
聘书的结构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语和落款。
(一)标题
写上文种“聘书”或“聘请书”、“聘任书”等。
(二)称谓
写上受聘人的姓名,加称呼,一般在姓名后面加上“同志”“先生”、“小姐”“女士”等。
(三)正文
务必写明聘请的原因、所聘的职务与承担的工作、聘请的期限等;还可以写明具体要求、工作量、待遇和希望等;一般用“兹”字领起。
(四)结语
写“此聘”或“此致敬礼”等。
(五)落款
写上聘请组织的名称和写聘书的日期,并加盖公章。
首先,应该明确地告诉你,你所说的聘书应视为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其主要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职责、待遇、聘用期限等。几年来,你一直受聘在该单位工作,领取工资,且聘书已注明了聘用期限,所以该聘书应视为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因此,你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同时,我国《劳动法》还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只有先申请仲裁并且有仲裁结果,方可向法院起诉,所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就劳动争议作出仲裁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你的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