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和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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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和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 | ||
考核形式 | 评价标准 | 权重 |
考勤 | 缺课一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缺勤超过1/4次,因病假、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3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 10% |
课后作业及课堂表现 | 课后作业(占比25%):每次讲课完毕布置相关作业,作业的总成绩取平均值,百分制。 课堂表现(占比5%):主要体现为课堂参与积极程度,回答问题等项目,与作业同样实行6个等级。 | 30% |
随堂测验 | 2-5次随堂测验,取每次成绩的平均分,百分制。 | 10% |
期末考试 | 按照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评价,百分制。 | 50% |
温馨提示:无正当理由缺勤超过1/4次,因病假、事假缺勤累计超过1/3次者,取消考试资格和正常补考资格。
本课程总学时32, 无故缺勤8学时(4次),即不能参加起码考试和补考,敬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