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第一课时:关于课程设置考核
    • 1.2 第二课时:地方政府的核心概念
    • 1.3 第三课时:关于地方政府的界定与作用
    • 1.4 第四课时:关于地方政府类型
  • 2 第二章  地方政府的产生与发展
    • 2.1 第一课时:地方政府的产生
    • 2.2 第二课时:中国当代地方政府产生与发展
    • 2.3 第三课时:新中国地方政府的发展
    • 2.4 第四课时:新中国地方政府演变
  • 3 第三章  地方政府的行政区划管理
    • 3.1 第一课时 政府行政区划的缘起
    • 3.2 第二课时 我国地方行政区划存在的问题与实践趋向
  • 4 第四章  地方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
    • 4.1 第一课时 中国地方政府职能
    • 4.2 第二课时 中国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
    • 4.3 第三课时 中国地方政府机构设置
    • 4.4 新建课程目录
  • 5 第五章 地方政府关系
    • 5.1 第一课时:地方政府关系概述
    • 5.2 第二课时:纵向地方政府间关系
  • 6 第六章  地方政府财政管理
    • 6.1 第一课时:财政管理概述
    • 6.2 第二课时:地方财政预算与收支管理
  • 7 第七章  地方政府危机管理
    • 7.1 第一课时;地方政府危机管理概述
    • 7.2 第二课时: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现状与改进
  • 8 第八章  地方政府绩效管理
    • 8.1 第一课: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概述
    • 8.2 第二课:我国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特点
  • 9 第九章 地方自治
    • 9.1 第一课时:地方自治概述
    • 9.2 第二课时:中国地方自治的演变与发展发展
第四课时:关于地方政府类型


                                                    第四课时:地方政府类型

教学时数:1


教学目标:掌握地方政府的类型分类依据和具体类型

教学目的:通过对地方政府类型的阐释,了解并掌握地方政府不同分类方法所涉及的地方政府类型

教学重点:混合体地方政府

教学难点:各个不同地方政府类型的划分依据及特点

1.基于不同条件划分的地方政府类型

 1.1.基于政治地位划分的类型:行政体地方政府、自治体地方政府、混合体地方政府

 1.2 基于层级结构划分的类型:高层地方政府、中层地方政府、基层地方政府

 1.3依据设置目的划分的类型:一般型地方政府、特殊型地方政府

2.基于政治地位划分的类型

  2.1行政体地方政府:行政体地方政府一般存在于传统央集权制下的传统,实质上只是一种在国家部分地域实施治理的、政治统治与行政竹理高度统一的地方国家机关。中国古代封建帝制时期的地方政府.属于典型的行政体地方政府。

    (1)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一是不存在代表当地公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行政体地方政府只是中央和上级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本身不终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为地方政府首长的行政长官通过其所属的行政机构,官理当地事务和国家在地方的事务。也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
    二是地方政府首长及其所属官员是由上级任命的,以代表中央政府的资格,秉承中央政府的意志和命令在当地行使权力,执行中央和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维护中央政府的统治。
      三是管辖事务的范围和权限不确定。行政体地方政府的从属地位决定其权限范围要受制于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而任何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授权总是有限的。除了那此只能由中央政府承担的职权,如外交、国防、金融等不能授予地方之外.在其他方而如授予地方权力过大。则容易助长地方势力.形成外重内轻的格局:如果授予地方权力过小。权力过分集中央,地方政府将软弱无力。难以应付’突发事件.造成内币外轻的格局。

   (二)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利弊
    从历史发展看,行政体地方政府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不能一概否定。无论是在中央集权制下的传统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都存在拥有此类地方政府的国家,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利弊在不同国家的表现程度不同
    行政体地方政府的优点主要表现在:第一,统一的行政制度.有利于政治统治的稳定和国家的完整统一:第二.政令统一,发展较为均衡.行政效率得以发挥;第二.有利于克服狭隘的地方偏见和地方保护主义。
    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弊病主要表现为:第一,由于不存在代农民意的机钩.民众无法参
与治理。也无权监督政府。第二由于政令划一不能因地制宜,无法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第三,由于高度集权,地方官吏容易态意妄为。第四.由于中央地方关系不对称.地方可能欺上满下,中央可武断决策.容易引起人民
的不满和反抗。

   2.2自治体地方政府

    (1)自治体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作为由当地居民依法选举出来的自治体地方政府不同于行政体地方政府,其基本
特征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自治体地方政府是由一定地域的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地方公共事务,依国家法律组成的地方自治社团的政府。是一个拥有自身权利、义务和独立人格的公共团体(公法人)。
    二是自治体地方政府依据法律赋与权限.在规定的自事务和地域范围内代表当地公民的利益和意愿处理地力。
    三是自治体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及上级政府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隶属服从关系。但必须接受后者的法律监督。
    四是自治体地力政府拥有独立的财政来源和法定的某些征税权力.以筹措自治所需要的资金。自治体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由自治体地方政府任命和管理。除法定必设的机构外,自治体地方政府.可自行决定其需的机构

(2)自治体地方政府的优缺点

   体地力一政府是从于自治理念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优t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能代表民意,吸引当地居民参与本地事务的管理.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二是能促进地方民主政治建没,提高民众的民上意识和民主技能;三是能发扬地方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促进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
    但是自治体地方政政府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地方自治团体可能会存在本位主义,更多地考虑本地),而忽略国家整体利益;二是地方政府可能会以地方利益和地方特殊性为借口,使中央政府对全国性事务的政策不能落实;二是地方政府也可能会局限于地方偏见或地方狭隘的利益,在公共资源、公共产韶;、公共事务的分配、提供和处理方面产生矛盾。

 2.3 混合体地方政府
    混合体地方政府指的十月革命事件利以后,依据巴黎公社政权建设的经验,在苏联产生的新型地方政府.后,被第二次界大战以后产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东欧国家与中国等所仿效,但在具体实施中各国存在一定差异。由于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组织原则,这种地方体制又被称为民主集中制地方政府
    (1)混合体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混合体地方政府兼具行政体和自治体地方政府的特点.从其产生的方式看与自治体地方政府相同。从其行政机关与其他政府的关系看与行政体地方政府相同具体表现为:
    一是存在由本地居民选举,代表本地居民意愿的代议机构。并由代议机构(通常称为权力机关)选出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
    二是地方行政机关是中央和上级行政机关在当地的代表.是‘已们的卜级机关。在各级权力机关之问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只存在法律监督和指导关系
     三是行政机关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在按受上级行政机关领导的同时.又对其产生的地方权力机关负责,接受其领导。
    四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之问存在上下隶属关系.都是中央政府在当地的代表。
    (2)混合体地方政府的优缺点
    由于行政体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政治分权而异致政治上的不民主,而自治体地方政府由于缺乏必要的集,中也有其不足,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后。其地方政府的体制吸取了以上两种地方政府的优点,创造出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混合体地方政府的主要优点:一是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能够使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地区的局部利益得以协调发展;二是行政上分权和政治上的集权有机结合,从而保证政府整体效益得到较好的发挥;二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国家通过在各级行政机关之间建立起上下隶属的领导关系.保证了全国行政的根本统一;三是有利于发扬政治民主。国家承认地区居民对处理当地事务拥有的权力,由地居民选举产生的政府进行治理,推进了政治民主在地方的发展。
    混合体地方政府的缺点主要在于: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多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产生的,传统会中长期存在行政体地方政府的历史惯性往往导致集权专断。另一方而,由于大量日常事务都是通过存在上下隶属关系的各级行政机关来完成的,在代表民意的权力机关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容易忽视当地居民的合理要求和合法权利。

3.基于层级关系划分的地方政府类型:

所谓层级结构:各地方政府单位之间,通过各种关系而形成的上下级关系

●行政上的领导关系

●法律上的监督关系

●地域上的包含关系

   地方政府层级正是由地方政府单位间的隶属关系而形成的,层级结构的具体表现也就是由这种隶属关系构成的地方政府体系的层级数

依据这种分类方法,地方政府可以分为高层地方政府、中层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政府

3.1高层地方政府


高层地方政府是位居中央政府之下,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和控制的层级最高的地方政府

①职责权限:职责较多、权限较大②政府结构:行政部门的设置与中央政府大致相似

③管理方式:间接管理

设置原则:政治稳定与国家统一

我国高层对方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

3.2中层地方政府

中层地方政府是介于高层政府和基层政府之间的政府国家行政区划制度决定中层地方政府的层级

●两级制:没有中层政府

●三级制:一级中层政府

●多级制:多级中层政府

特点

①职责权限:介于高层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政府之间

②政府结构:介于高层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政府之间

③管理方式:是协调高层间接管理和基层直接管理的结合部

设置原则

其设置或基于管理需要,或基于政治因素

●一般地域型政府单位的设置,主要是基于行政上的考虑

●民族区域政府单位的设置,则主要基于政治上的考虑 

我国中层地方政府

自治州政府、地级市政府、自治县政府、县政府、县级市政府

3.3基层地方政府


基层地方政府是处于层级结构最底层的地方政府,直接面向当地居民并承担地方事务治理的职责。

特点:

①职责权限:职责权限较小,种类较少

②政府结构:政府组织结构较简单,政府行政部门的设置较少。

③管理方式:进行直接管理和为居民基本生活提供直接服务

4.基于设置目的划分:可分为一般地方政府、特殊地方政府和其他特殊地方政府

4.1一般地方政府


国家基于按地域进行管理的一般需要设置的政府


基本特征

①设置的目的单一,纯出于地域治理需要而设置

②所辖地域范围包括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

③在地方政府总数中数量最多,居主导地位

我国一般型地方政府的典型代表

省政府、县政府、乡政府

4.2特殊地方政府

国家除为一般地域管理外,还考虑到其他某些特殊需要而专门设置的地方政府


我国一般型地方政府的典型代表

城镇型地方政府

   为满足城镇事务专门管理需要而在城镇地区设置的地方政府

如市政府、镇政府


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

   为实现国家民族政策而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的地方政府

如自治区政府、自治州政府、自治县政府、民族乡政府

4.3其他特殊地方政府


基本特征:


①设置目的特定明确

②数量很少

③体制特殊

●政治性特殊型地方政府:为政治需要而设置

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行政管理性特殊型地方政府:为行政管理需要而设置

如林区政府、特区政府、美国的学区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