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时:地方政府的界定、特点与作用
教学时数:1
教学目标:掌握地方政府的相关概念特点及作用
教学目的:通过对地方政府概念的阐释,了解并掌握地方政府管理的基本特点以及日社会生活中地方政府的特点
教学重点:地方政府概念
教学难点:地方政府的概念解释中外差别
1.地方政府内涵
1.1对地方政府的不同理解
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
《不列颠百科全书》:地方政府是指那些对所在地域进行直接治理的政府
政府划分为三种:
﹡国家政府:国家最高一级政府
﹡区域政府:地方政府上一个层次的、治理范围更大的地区性政府
﹡地方政府
美国《美利坚百科全书》
单一制国家中〓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如我国;
联邦制国家中〓地方政府是联邦成员政府的分支机构。如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
中国《辞海》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对称。设置在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工作的国家机关。
①将地方政府定义为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②把除中央政府以外的所有各级政府都归于地方政府
国内学术界的一般观点
1.地方政府是国家设置在中央政府之下,行使部分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地域性政府
2.区域政府;是国家的分支机构;中央与地方的上下隶属关系
3.地方政府由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组成
1.2对于地方政府的界定
管辖区域的范围:治理国家部分地域的政府
管辖的权力来源:中央政府的授权或地方性法律的授权
管辖事务内容:地方性的公共事务、例如供水、供电、环保、交通
地方政府定义:
本课程对于地方政府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地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2.地方政府的特点:
(1)角色的双重性:
执行性: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政令,推行中央政府的决策
领导性:对辖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领导与协调。这是地方政府的最基本职能
(2)职权的有限性:
管辖范围:空间上限定于地方区域
内容上限定于地方的经济社会事务
法律与中央的限定:地方的职权限定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不能越权与违法;中央政府保留着特殊权力
(3)权力的非对称性:
地方政府对地方管理权与自主权是与国家主权相区分,在单一制国家或联邦制国家,都国家主权属于中央政府
3.地方政府的作用
(1)对国家统治的持续和稳定有重要影响
(2)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加强和发展
(3)有利于中央政府完成对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
(4)为居民提供安定的生活、工作环境
(5)数据有助于形成居民共同体,促进地方发展
权力的非主权性
角色的双重性
角色的双重性
角色的双重性
近代西方的观点:
霍布斯:政府是权利让渡和社会契约缔结的结果。
洛克:政府是人们自愿通过协议联合组成的共同体。政府是代替大多数人行使权力的裁判者。
威尔逊:政府是国家的机器,是社会控制的杠杆,官员是国家的代理者
潘恩:必要的祸害
近代西方的观点:
霍布斯:政府是权利让渡和社会契约缔结的结果。
洛克:政府是人们自愿通过协议联合组成的共同体。政府是代替大多数人行使权力的裁判者。
威尔逊:政府是国家的机器,是社会控制的杠杆,官员是国家的代理者
潘恩:必要的祸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