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西斯运动在20世纪的发展轨迹
20世纪的法西斯运动以1945年为分界线可分为前后两大阶段。1945年以前属于法西斯产生、发展和大规模泛滥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法西斯分子和法西斯组织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面目,人们公开亮出旗号,鼓吹自己的政治经济主张和奋斗目标,利用当时发生的社会危机,拉拢和争取广大民众,相继在一些国家上台执政,并结成法西斯国家集团,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这一阶段里,法西斯运动掀起过两次浪潮。
第一次浪潮出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和战后初期,这是法西斯的孽生期。1918年5月,奥匈帝国境内首先产生了“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开创了中欧地区纳粹运动的先河。1919年3月,墨索里尼在意大利建立了“战斗的意大利法西斯”组织(1921年11月改名为“意大利国家法西斯党”)。1919年8月,日本出现了民间法西斯运动的第一个社团—犹存社。1920年2月,希特勒在德国宣布“德意志工人党”更名为“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中欧、意大利、日本法西斯组织相继产生,表明法西斯运动不是个别国家的偶然现象,它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一开始就具有国际性。
在首批法西斯组织的影响下,其他欧洲国家也先后出现了法西斯团体。1918年底,捷克斯洛伐克出现“斯洛伐克人民党”,以后改组成“赫林卡卫队”。1924年,英国成立“不列颠法西斯蒂”,比利时产生瓦隆人的“民族运动”,瑞典诞生“瑞典民族社会主义自由同盟”。1925年,法国产生“束棒”组织,瑞典成立“民族统一运动”。1926年,瑞典又出现“瑞典法西斯主义战斗组织”。1927年,法国成立“火十字团”,奥地利产生“卫国军”,罗马尼亚则诞生了“铁卫军”的前身—“天使长米迩勒军团”。在这一浪潮里,法西斯运动尽管具有国际性,但就各国法西斯组织的个体来看,规模大多比较小,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也不大。意大利法西斯先声夺人,利用国内特殊的政治形势,通过“向罗马进军”,在全国建立起法西斯统治。德国纳粹党利用1923年的危机,发动“啤酒馆暴动”,试图夺取全国政权,最后以失败告终。除此之外,其他各国的法西斯运动都没有取得令人瞩目的进展。
第二次浪潮开始于1929一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一直持续到1945年法西斯集团被世界人民打败。这是法西斯运动大规模泛滥的时期,也是整个20世纪法西斯运行轨迹中的高峰时期。
在这次浪潮中,法西斯政权在意大利以外的国度内相继建立。德国的纳粹运动急剧膨胀,纳粹党党员从1928年的10万猛增到1932年的100万,从20年代的国会小党迅速上升为1930年的第二大党和1932年的第一大党,在此基础上,1933年1月希特勒就任德国总理,经过为时一年半的纳粹“一体化”过程,于1934年夏确立起法西斯体制。日本从1931年开始走上法西斯化的历程,经过一系列冲突和斗争,军部在1934年实现法西斯化,国家政权则自1936年广田内阁成立初步实现法西斯化。
各种大大小小的法西斯团体在欧洲各国不断涌现。1929年,南斯拉夫克罗地亚地区出现了“乌斯塔莎”组织。1950年,丹麦产生“丹麦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瑞典的“法西斯战斗组织”改组成“瑞典民族社会主义党”。1931年,匈牙利出现“镰刀十字党”,西班牙先后产生“民族工团主义进攻团体”和“西班牙长枪党”(两者于1934年合并成为“西班牙传统派长枪党和民族工团主义进攻会”,俗称“长枪党”),荷兰出现“民族社会主义运动”。1932年,匈牙利成立“匈牙利民族社会主义农业劳动者与工人党”,英国出现“英国法西斯主义者联盟”,芬兰出现“人民爱国运动”,比利时产生“雷克斯运动”,美洲的巴西产生“整体主义行动党”。1935年,捷克斯洛伐克产生“苏台德德意志人党”,匈牙利又出现“箭十字党”。法国人民阵线运动兴起后,也涌出了“法兰西团结”、“法兰西联盟”、“法兰西人民党”等一些较小的法西斯组织。此外,欧洲一些更小的法西斯团体,如挪威的“民族统一党”、瑞士的“新阵线”和“民族阵线”,也在30年代产生。
在法西斯组织不断孽生的基础上,除意、德、日三个法西斯国家外,欧、美两洲还产生了一些以法西斯组织为执政支柱,并且模仿法西斯国家某些统治形式的政权,如葡萄牙在84年建立以意大利法西斯政体为模仿对象的“总体国家”,西班牙法西斯军人佛朗哥在意、德两国的支持下,在推翻人民阵线共和政府后,建立了以长枪党为支柱的独裁统治,巴西总统瓦加斯依靠“整体主义行动党”的力量,镇压了国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抵抗,日益强化独裁统治。
1945年以后,法西斯运动进人第二大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法西斯阴魂始终不散,在联邦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美国、比利时、奥地利、荷兰等60多个欧美国家里蠢蠢欲动。直至90年代初,随着西欧国家普遍发生经济危机和移民浪潮,法西斯组织和极右势力还趁机抬头,其中“意大利社会运动”组织在1994年3月的全国大选中得票率达13.5%,并参加了执政的全国联盟。
然而从总体上看,二次大战结束以来,法西斯的发展受到较多因素的制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彻底暴露了法西斯的罪恶本质,世界人民普遍痛恨法西斯,这是制约其势力膨胀的最根本原因。此外,东欧匈牙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二次大战前曾是法西斯分子积极活动的场所,战后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道路,根绝了法西斯产生和发展的基础。西欧各国的法西斯组织在战争期间大多同德国侵略者合作,成为其奴役本国人民的走狗,这样就从根本上暴露出它们自我标榜的“民族主义”的虚伪性。战前成为法西斯中心的德、意、日三国,战后在国内外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都在宪法中规定了禁止法西斯复兴的条款。以上种种条件,使得战后各类法西斯组织和政党都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组织规模较小,大多只有数百上千名成员,有的甚至仅有数名至十余名成员,而且大多处于非法的地下状态,难以上台执政。新法西斯势力最为活跃的国家,是意大利、德国和英国。
战后法西斯的生存环境变得不利,同时各国法律对法西斯组织的限制宽严不一,这样,法西斯运动就出现了新现象,一改战前只有国际联合而无国际组织的特点,组建跨国组织来躲避某些国家对法西斯的严格限制。战后法西斯国际组织有两个,一个是总部设在瑞士洛桑的“欧洲新秩序”组织,除在意大利有很大的影响之外,在法国、比利时、奥地利等国都有秘密支部,另一个是“黑色国际”组织,在德国、法国、比利时、美国、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等国设有秘密基地。
战后的法西斯统称“新法西斯”,实际上是由不同性质的社团组织构成的。早期的新法西斯组织主要是旧法西斯组织的残渣余孽所组成的地下组织,在这里,“新”是指时代背景,就其成员来说,还是老法西斯分子。这类组织中最突出的是德国的“欧洲民族”组织,该组织由前武装党卫队员组成,坚持种族主义观点,仇视犹太人和以色列国,拥护希特勒对苏开战的“欧洲精神”,欢呼侵苏战争是反对布尔什维克的十字军东征。此外,由德国武装党卫队退伍军人组织的“H.1.A.G’,组织也属于这一类型,该组织否认德国挑起了”二次大战,不承认纳粹政权曾经杀害过为数达以X)万的犹太人,要求占领当局从轻处罚纳粹分子。
第二种是属于“新人怀旧”型的,这些组织的成员以青年为主,他们并不是老法西斯组织的残余,主要是在新时代中成长起来的,但是在文化媒介的影响下,全盘追求老法西斯的奋斗目标和表现形式。在联邦德国,这种类型的新法西斯组织沿用第三帝国的斗争口号和工具,庆祝希特勒的生日,唱老纳粹的歌,复制和偷放纳粹党和第三帝国时期的影片,在商店、银行和其他公共建筑物上涂写祀字和反犹口号。这类组织一般处于地下状态,规模不大,通常拥有一千余名成员,但数量较多,仅联邦德国政府记录在案的就达二三十个。由于它们每年都要制造成百上千次暴力恐怖事件,如抢劫银行、袭击军营、破坏犹太会堂和公85墓、纵火、爆炸等,这些组织对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产生的冲击远比其规模大得多。这类组织中,较为突出的有1968年成立的“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者同盟”,1972年成立的“大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战斗集团”,1973年成立的“德意志—民族共同体”和1974年成立的“霍夫曼国防体育集团”等。目前,这类组织已经向公开实施暴力恐怖的方向演变,如德国的“光头党”、“民族选择”、“德意志选择”等。
第三种类型的新法西斯组织,从它们追求的最终目标来看,与老法西斯组织基本相同,但使用的斗争手段,却顺应了时代背景的变化,放弃了暴力恐怖型的夺权意图,改而采用议会斗争式的合法手段。在战后意大利政治舞台上活动了50多年的“意大利社会运动—民族右派”组织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该组织产生于1946年,创始人和领袖是二次大战末期法西斯“意大利社会共和国”国务秘书焦尔焦·阿尔米朗泰,早期成员大多是墨索里尼的追随者。该组织基本上继承了原“国家法西斯党”的纲领,直至70年代,还组织成员前往普雷达皮奥村庄,向墨索里尼的坟墓致敬。但是为了避免遭取缔,该组织声称“尊重宪法、尊重国家秩序”,长期从事议会活动,从1948年至今一直占据数量不等的议会席位,在政治主张上也接受了“多元民主作为政府最佳形式”的思想。1967年英国各新法西斯小团体联合组成的“民族阵线”,和80年代中期以来德国较活跃的“共和党”,都属于这种类型。这类新法西斯组织,其头目的外在形象也和老法西斯头目不同,他们大都四十开外,衣冠楚楚,侃侃而谈,文质彬彬,没有狂热的救世主形象,也不装腔作势地发表歇斯底里的演说。
第四种类型的新法西斯组织很接近于一般的极右势力,但人们可以从其鼓吹的纲领中,发现具有某些法西斯主义的特征,例如在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基础上追求“领袖原则”等等。1949年德国出现了“德意志国家党”,该党否认自己具有法西斯性质,但是鼓吹拥有更多的“生存空间”,要求改造社会,建立一种“协作体组合”的社会制度,党内实行领袖原则。1964年,德意志国家党和其他新法西斯团体联合,组成“民族民主党”,该党声称拥护联邦德国的民主制度,党内也不推行领袖原则,但是鼓吹极端民族主义和复仇主义,竭力为希特勒政权的罪行辩护。
第五种被称为新法西斯的势力,实际上是一般的极右势力,它们或者鼓吹扩张主义要求,或者主张加强国内集权统治,有些甚至从事恐怖主义行动,但是它们既非战前法西斯组织的残余,也不追求老法西斯的奋斗目标和表现形式,其内外主张的内涵也同法西斯有很大的差异。作为科学研究,应该把这类组织排除出“新法西斯”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