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书体的创始与发展
第一节《通典》(附续编:《续通典》、《清朝通典》)介绍
教材涉及四个方面内容:作者简介与成书经过;体例与内容;《通典》的成就;《通典》的续编。要求学生掌握两个重点问题:《通典》的成就;《通典》的续编。
一、《通典》的成就
《通典》作者杜佑出身于名门世家,父祖均官居显位。其父杜希望任河西陇右节度使、鄯州都督,在边疆数年,政绩显著。杜佑18岁,以荫补济南参军,最后官至司徒,封岐国公,一生历任中央和地方多种要职,因此,他对政治、经济、军事、刑法等方面的典章制度,非常熟悉。
杜佑“性嗜学,该涉古今”,“性勤而无倦,虽位极将相,手不释卷;质明视事,接对宾客,夜则灯下读书,孜孜不怠。与宾佐谈论,人惮其辨而伏其博,设有疑误,亦能质正。”(《旧唐书·杜佑传》)唐宪宗曾说他“博闻强学,知历代沿革之宜。”(同上)可见杜佑具备编纂历代典章制度通史的必要条件。
杜佑所处的时代,是唐朝由全盛转入衰落时期,他希望能从分析历代典章制度的得失中,找到复兴唐朝的办法。
《通典》的史学成就有以下三个方面。
1、创立典章制度通史体例
典制体史书起源很早,历代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可以看作是其初祖。各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记载都比较简略,而且很多纪传史没有书志,只有纪传;即使有书志者,其书志篇目也不一定齐全。因此,有必要把分散在各纪传史以及其他史籍中的书志材料集中起来,综合叙述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刘秩的《政典》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废置,议论得失,自黄帝讫唐天宝末,为时贤所称赞。但其篇幅太小,记述太简单,且条目未尽。杜佑以此为蓝本“因而广之”,撰《通典》二百卷,“礼乐刑政之源,千载如指诸掌”,“大为士君子所称。”(《旧唐书·杜佑传》)它的出现,遂在编年、纪传两种史体之外,又创立了一种新的史体,即“政书体”,为我国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后来的《文献通考》、《续通典》、《续通考》以及各种“会要”、“会典”的编纂,都是在它的直接影响下产生的,以至形成一套贯通古今的政书系列,为后人研究历代典章制度提供了完整而系统的资料。《通典》在我国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为开创政书体起了奠基的作用。
2、为研究唐以前特别是唐代典章制度提供了系统史料
《通典》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下讫唐天宝末年。食货部分等间又下述及唐德宗时期的情况。全书分为九门:食货(论述了田制、版籍、赋税、历代盛衰户口钱币、漕运、盐铁、鬻爵、榷酤、算缗、平准、轻重等)、选举(论述了历代选举制、考绩制等)、职官(论述了历代官制要略,历代王侯封爵、州郡、文散官、禄、秩品等)、礼(论述了历代沿革礼,唐开元礼等)、乐(论述了历代沿革、十二律、歌舞、清乐等)、兵(论述了叙兵、法制、料敌致胜等)、刑(论述了刑制、肉刑议、宽恕、囚系等)、州郡(包括序目、古雍州、古扬州、古梁州等)、边防(论述了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等)。
各门又分若干子目,每门有总序一篇冠其首。在子目中,以朝代的先后为序,择要著录有关制度的历代大事记、奏疏、诏令等,以表现每一制度的历代沿革变迁;同时又编入前人的有关议论,还用“议曰”、“论曰”、“评曰”的形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除正文外,还作了许多注释,这种注释,有的是对古代材料作解释,有的是对正文作补充,有的是说明编写意图,有的是对某些记载表示怀疑。总之,这些注释对读者阅读此书有很大帮助。
此书对唐代记载特别详尽。它集中保存了从远古传说时代到唐德宗年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刑法、民族等方面的资料,条理清楚,极便检索,是研究唐以前历代典章制度的重要史籍。
3、史学思想先进
杜佑是唐朝的一位史学家,也是一位政治家。他编修《通典》,一方面是适应史学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解决唐朝现实政治生活中所提出的问题。杜佑一生的主要活动时间是在唐朝安史之乱以后。这时经过十多年的战争动乱,广大地区的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唐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受到巨大的打击,中央集权的统一政治局面转变为藩镇割据的形势,边疆地区也多事起来。面对这种局势,作为唐朝的中央高级官吏兼历史学家,自然要从总结历史经验入手,以谋挽救唐朝的颓势。故《通典》不同于一般的历史著作,是紧密联系现实,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他自己说:“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通典·食货门·总序》)《通典》所包括的食货等九门,及各门所包括的子目,都是封建社会有关治国安民的关键性问题。
《通典》各门的先后次序也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按照所述内容在政治实践中的地位及逻辑顺序加以排列的。杜佑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又说:“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包括兵)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食货门·总序》)这里提出了“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这表明他是一位对社会现象有唯物主义观点的政治家,与那些脱离实际、高谈礼乐、教化的唯心主义者是不同的。为现实政治服务,是本书的一个显著特点,对后世影响深远。
二、《通典》的续编
1、《续通典》
今《续通典》,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命“三通”馆臣所修。上起唐肃宗至德元年(756年),下讫明崇祯末年(1644年),共一百五十卷,另有凡例十四则。体例与《通典》相同,计有食货典十六卷,选举典六卷,职官典二二卷,礼典四十卷,乐典七卷,兵典十五卷,刑典十四卷,州郡典二六卷,边防典四卷。本书引用书,除各代正史外,还有《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典》等。对历代名贤的有关议论,亦仿《通典》例,择要录入。对880年来典章制度的源流得失,叙述得颇有条理,其中以对明朝制度的论述最为详备。
2、《清朝通典》
原名《皇朝通典》,一百卷,也是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命“三通”馆臣所修。叙事上起清初,下讫清乾隆五十年。上与《续通典》相衔接,是《续通典》的续编。其体例与《通典》、《续通典》相同,分九典,从史实出发,其中的子目略有更改,如榷酤、算缗、封禅等,在清代已不实行,故一律删去;又《州郡典》,不按九州叙述,改为分省排列。此书取材以《大清通礼》、《大清会要》、《清律例》、《清一统志》等书为主,所包括的材料比较丰富,是研究清朝从开国至乾隆中期的典章制度最重要的参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