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行政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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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行政范式
(一)政治-行政二分
二分代表人物威尔逊、古德诺;批判二分人物有古利克、沃尔多、西蒙;
面对学术界的批判,公共行政的研究又回到了政治科学的范畴,也就是重新定位在政府官僚制之上,试图重建政治科学与公共行政之间的关联性。
(二)统治的合法性
政治中心问题是权力的分配和构造,合法性的政府。合法性政府被认为是有权威的,宪政体制中宪法规定的决策权力,以及预期获得的公民社会的广泛遵从。
早期的行政思想表达出合法权力的重要性,然而,自上而下的命令链条易于被批评为 “权威主义”。命令式权威,强制性刚硬手段,可能会造成公民的反抗、排斥。如行政手段的使用,试想一下这两种方式的结果。一种是城管对街边小摊小贩直接命令式管理,另一种是城管小摊小贩协商沟通;再者,自身对命令式要求会不会更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如家里人控制你学业、控制你的专业、控制你毕业的就业方向。
马克斯·韦伯认为合法权威包括三种理想类型:魅力型权威、传统型权威 、法理型权威。并且依据三种理想权威构建三种组织形式:神秘化的组织、传统的组织、合理-合法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