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在线开放课程

课程负责人:李爱玲

目录

  • 1 民事诉讼法概述
    • 1.1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 1.2 民事诉讼法
    • 1.3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任务与效力
    • 1.4 章节测验
  • 2 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 2.1 诉与诉权
    • 2.2 诉讼标的
    • 2.3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2.4 民事诉讼价值
    • 2.5 民事诉讼模式
    • 2.6 既判力
    • 2.7 章节测验
  • 3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3.1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 3.2 当事人平等原则
    • 3.3 处分原则
    • 3.4 辩论原则
    • 3.5 诚信原则
    • 3.6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 3.7 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 3.8 支持起诉原则
    • 3.9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效力等同原则
    • 3.10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 3.11 章节测验
  • 4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4.1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 4.2 合议制度
    • 4.3 回避制度
    • 4.4 公开审判制度
    • 4.5 两审终审制度
    • 4.6 章节测验
  • 5 管辖制度
    • 5.1 民事审判权与管辖
    • 5.2 级别管辖
    • 5.3 地域管辖
    • 5.4 裁定管辖
    • 5.5 管辖权异议
    • 5.6 章节测验
  • 6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 6.1 当事人
    • 6.2 共同诉讼
    • 6.3 诉讼代表人
    • 6.4 第三人
    • 6.5 诉讼代理人
    • 6.6 章节测验
  • 7 民事诉讼证据
    • 7.1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 7.2 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与法定种类
    • 7.3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 7.4 章节测验
  • 8 民事诉讼证明
    • 8.1 民事诉讼证明与证明对象
    • 8.2 证明责任
    • 8.3 证明标准
    • 8.4 证明程序
    • 8.5 章节测验
  • 9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 9.1 法院调解
    • 9.2 诉讼和解
    • 9.3 章节测验
  • 10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 10.1 期间与期日
    • 10.2 送达
    • 10.3 保全
    • 10.4 先予执行
    • 10.5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10.6 诉讼费用
    • 10.7 章节测验
  • 11 第一审普通程序
    • 11.1 第一审普通程序概述
    • 11.2 起诉和受理
    • 11.3 审理前准备
    • 11.4 开庭审理
    • 11.5 审理中的特殊情形
    • 11.6 判决、裁定和决定
    • 11.7 章节测验
  • 12 简易程序
    • 12.1 简易程序概述
    • 12.2 简易程序的适用和内容
    • 12.3 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 12.4 章节测验
  • 13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 13.1 公益诉讼
    • 13.2 第三人撤销之诉
    • 13.3 章节测验
  • 14 第二审程序
    • 14.1 第二审程序概述
    • 14.2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 14.3 上诉案件的审理
    • 14.4 章节测验
  • 15 再审程序
    • 15.1 再审程序概述
    • 15.2 再审的提起
    • 15.3 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 15.4 章节测验
  • 16 特别程序
    • 16.1 特别程序概述
    • 16.2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3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4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5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6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程序
    • 16.7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 16.8 章节测验
  • 17 督促程序
    • 17.1 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 17.2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 17.3 支付令的发出和效力
    • 17.4 支付令异议与督促程序终结
    • 17.5 章节测验
  • 18 公示催告程序
    • 18.1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 18.2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 18.3 除权判决与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 18.4 章节测验
  • 19 民事执行程序总论
    • 19.1 民事执行概述
    • 19.2 民事执行主体
    • 19.3 执行依据
    • 19.4 执行标的
    • 19.5 执行过程
    • 19.6 执行救济
    • 19.7 章节测验
  • 20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
    • 20.1 执行措施概述
    • 20.2 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
    • 20.3 实现物的交付请求权的执行
    • 20.4 实现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 20.5 执行威慑机制
    • 20.6 章节测验
  • 2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21.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 21.2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
    • 21.3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 21.4 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和期间
    • 21.5 章节测验
  • 22 司法协助
    • 22.1 司法协助概述
    • 22.2 一般司法协助
    • 22.3 特殊司法协助
    • 22.4 章节测验
一般司法协助

22.2 一般司法协助

22.2.1 一般司法协助的概念

一般司法协助也称为普通司法协助,是指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之间按照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相互委托,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和其他诉讼行为。

其他诉讼行为通常指代为提供有关法律资料的行为。

1. 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是指外国法院依照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和法律允许的送达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给居住在本国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具有严格的属地性。

2. 代为调查取证,

包括代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代为司法鉴定和司法勘验,以及代为收集书证和视听资料等。

3. 代为提供有关法律资料的行为

是指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缔约双方应当根据请求相互提供本国的法律情报以及本国民事司法实践的情报及其他法律情报。

22.2.2 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

1. 国际条约途径

对于已经与我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或者与我国共同参加涉及司法协助内容的国际条约的国家,法院之间均应按照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司法协助。

2. 外交途径

外交途径限于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定或双方均未参加有关国际条约,但已建立外交关系的,则按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司法协助。

3. 本国使领馆途径

通过本国驻外使领馆代为完成一定的诉讼行为,这也是司法协助的一种途径。

22.2.3 一般司法协助的程序

22.2.3.1 《海牙送达公约》和《海牙取证公约》成员国之间的协助程序

1. 成员间的送达程序

(1)向我国送达:

外国有关机关  我国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有关法院  当事人

(2)向域外送达:

有关中级法院或专门法院  有关高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我国司法部  该国指定的中央机关

2. 成员间的调查取证程序

(1)公约成员国请求我国代为调查取证

(2)我国法院请求公约成员国调查取证

22.2.3.2 订有司法协助条约的协助程序

1. 外国法院请求我国司法协助

2. 我国请求外国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