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熟悉: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豁免权原则、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和送达。
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我国涉外专属管辖的案件类型、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特别规定和涉外诉讼文书送达的具体规定。
课程思政要点:
通过讲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和涉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引导学生理解涉外民事诉讼中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主权是现代民族国家的主要标志,是国家身份最重要的组成要素和法律基础。进一步熟悉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同各个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抵御国际社会中的不公正待遇。
教学重点与难点:
1. 对涉外民事案件中涉外因素的理解
2.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权原则
3.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原则的方法
4. 我国涉外专属管辖的案件类型
5.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特别规定
教学时数:2学时
21.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21.1.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民诉解释》第5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