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执行威慑机制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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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限制消费
1. 限制消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3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2. 限制消费的实施程序
(1)申请执行人申请 执行机构审查决定 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 发出限制消费令
(2)执行机构依职权决定 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 发出限制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规定》第6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限制高消费规定》第7条: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3.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后果
《限制高消费规定》第11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0.5.2 限制出境
1. 限制出境的适用对象
(1)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是限制出境对象。
(2)被执行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适用限制出境。
(3)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出境。
2. 限制出境的实施程序
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机构提出申请,必要时执行机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然后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措施。
20.5.3 在征信系统记录和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5月1日施行)第6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7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例解多选题: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B. 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C. 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人同意有效
D. 龙前铭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参考资料:河南灵宝法院:执行联动威慑强 远程追回抚养费_【快资讯】 https://www.360kuai.com/pc/921da233302d0fb73?cota=3&kuai_so=1&sign=360_57c3bbd1&refer_scene=so_1
参考资料:巴中恩阳:执行威慑机制扬海外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http://jszx.court.gov.cn/3000/ExecuteExperience/284460.jhtml
本章思考题:
1. 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时有哪些注意实现?
2. 对被执行人居住房屋的执行有哪些特别规定?
3. 参与分配制度和破产制度有什么不同?
4. 构建执行威慑机制有何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