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在线开放课程

课程负责人:李爱玲

目录

  • 1 民事诉讼法概述
    • 1.1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 1.2 民事诉讼法
    • 1.3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任务与效力
    • 1.4 章节测验
  • 2 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 2.1 诉与诉权
    • 2.2 诉讼标的
    • 2.3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2.4 民事诉讼价值
    • 2.5 民事诉讼模式
    • 2.6 既判力
    • 2.7 章节测验
  • 3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3.1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 3.2 当事人平等原则
    • 3.3 处分原则
    • 3.4 辩论原则
    • 3.5 诚信原则
    • 3.6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 3.7 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 3.8 支持起诉原则
    • 3.9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效力等同原则
    • 3.10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 3.11 章节测验
  • 4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4.1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 4.2 合议制度
    • 4.3 回避制度
    • 4.4 公开审判制度
    • 4.5 两审终审制度
    • 4.6 章节测验
  • 5 管辖制度
    • 5.1 民事审判权与管辖
    • 5.2 级别管辖
    • 5.3 地域管辖
    • 5.4 裁定管辖
    • 5.5 管辖权异议
    • 5.6 章节测验
  • 6 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 6.1 当事人
    • 6.2 共同诉讼
    • 6.3 诉讼代表人
    • 6.4 第三人
    • 6.5 诉讼代理人
    • 6.6 章节测验
  • 7 民事诉讼证据
    • 7.1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 7.2 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与法定种类
    • 7.3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 7.4 章节测验
  • 8 民事诉讼证明
    • 8.1 民事诉讼证明与证明对象
    • 8.2 证明责任
    • 8.3 证明标准
    • 8.4 证明程序
    • 8.5 章节测验
  • 9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 9.1 法院调解
    • 9.2 诉讼和解
    • 9.3 章节测验
  • 10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 10.1 期间与期日
    • 10.2 送达
    • 10.3 保全
    • 10.4 先予执行
    • 10.5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10.6 诉讼费用
    • 10.7 章节测验
  • 11 第一审普通程序
    • 11.1 第一审普通程序概述
    • 11.2 起诉和受理
    • 11.3 审理前准备
    • 11.4 开庭审理
    • 11.5 审理中的特殊情形
    • 11.6 判决、裁定和决定
    • 11.7 章节测验
  • 12 简易程序
    • 12.1 简易程序概述
    • 12.2 简易程序的适用和内容
    • 12.3 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 12.4 章节测验
  • 13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 13.1 公益诉讼
    • 13.2 第三人撤销之诉
    • 13.3 章节测验
  • 14 第二审程序
    • 14.1 第二审程序概述
    • 14.2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 14.3 上诉案件的审理
    • 14.4 章节测验
  • 15 再审程序
    • 15.1 再审程序概述
    • 15.2 再审的提起
    • 15.3 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 15.4 章节测验
  • 16 特别程序
    • 16.1 特别程序概述
    • 16.2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3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4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5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判程序
    • 16.6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程序
    • 16.7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 16.8 章节测验
  • 17 督促程序
    • 17.1 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 17.2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 17.3 支付令的发出和效力
    • 17.4 支付令异议与督促程序终结
    • 17.5 章节测验
  • 18 公示催告程序
    • 18.1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 18.2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 18.3 除权判决与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 18.4 章节测验
  • 19 民事执行程序总论
    • 19.1 民事执行概述
    • 19.2 民事执行主体
    • 19.3 执行依据
    • 19.4 执行标的
    • 19.5 执行过程
    • 19.6 执行救济
    • 19.7 章节测验
  • 20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
    • 20.1 执行措施概述
    • 20.2 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
    • 20.3 实现物的交付请求权的执行
    • 20.4 实现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 20.5 执行威慑机制
    • 20.6 章节测验
  • 2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21.1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 21.2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
    • 21.3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 21.4 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和期间
    • 21.5 章节测验
  • 22 司法协助
    • 22.1 司法协助概述
    • 22.2 一般司法协助
    • 22.3 特殊司法协助
    • 22.4 章节测验
诉讼标的

    2.2 诉讼标的  


2.2.1 诉讼标的的概念

诉讼标的,也称诉的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诉的客体,是诉讼对象。

注意:任何案件均有诉讼标的。在诉讼过程中不允许变更。

    2.2.2 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关系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物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它具体地表现为一定的金钱、财物或行为。案件必须有特定的诉讼标的,但未必有诉讼标的物,只有财产案件才有诉讼标的物。

例解单选题:出租车司机甲因疲劳驾驶,不慎驾车将乙停在餐馆门外的山地车撞坏,为损坏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因撞坏山地车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600元。在这一诉讼中,诉讼标的是(     )

A. 被撞坏的山地车

B. 乙提出的让甲赔偿损失600元的请求

C.因甲驾车撞坏乙山地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关系

D. 侵权损害纠纷案件

例解单选题:李森将房子卖给陈东,房款是30万元。陈东先行支付了10万元,剩余20万元一直未付,现李森诉诸法院,要求陈东支付剩余房款20万元。请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是(  )

A. 李森卖给陈东的房子和30万元房款

B. 李森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李森与陈东之间存在的房屋买卖关系

C. 李森、陈东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D. 李森要求陈东支付剩余房款20万元

           
 

     2.2.3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基于所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裁判的原告的主张。诉讼标的变更为诉的变更,其为一个新案件,一般不允许。如租赁合同案变为买卖合同案。诉讼请求则允许变更,其放弃,增加,减少都可。如从要求交付房租到要求腾退房屋。      

—      2.2.4 诉讼标的的功能—    

1.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基础与中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

2.诉讼标的是判别诉的客观变更和诉的客观合并的依据。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发生诉的合并、分离、变更和追加情形导致诉讼标的发生质的变化,即形成另一个诉,属于诉的客观变更。如原告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诉讼中又变更为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当事人变更或追加诉讼请求不至于使诉讼标的发生改变的,属于诉的客观合并。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可以发生诉的客观合并,但不可以发生诉的客观变更,一旦发生数的客观变更,法院就要另案处理。

3.诉讼标的是确定法院审判对象的依据。法院的审理不能超出本案的诉讼标的。法院的判决是对本案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法院对当事人没有主张的诉讼标的,不得加以审理和作出裁判,否则法院的审判活动违法。

4.诉讼标的决定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诉讼标的实际上是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的具体内容,法院对此作出判决,即构成判决主文部分,也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2.2.5 诉讼标的的识别—    

 旧实体法说: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    

 新实体法说: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实体法上的具体权利主张。—    

 诉讼法说:认为诉讼标的应以诉的声明与事实理由进行识别。

 关于诉讼标的的识别,目前学界还没形成统一认识。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