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超星“一平三端”使用培训
    • 1.1 一平三端使用手册详细版
    • 1.2 一平三端使用指南专题版
    • 1.3 超星一平三端在线教学指南(视频版)
    • 1.4 同步课堂帮助视频
  • 2 课堂教学评教系统
    • 2.1 专家评教功能
  • 3 停课不停学专题培训
    • 3.1 学在警大总体说明
    • 3.2 学在警大平台使用说明
    • 3.3 学在警大使用常见问题
    • 3.4 学在警大管理员手册
    • 3.5 六步教学法
    • 3.6 学在警大学生使用手册
    • 3.7 课程建设标准
    • 3.8 课程实施标准
    • 3.9 教学管理指挥中心系统下载课件帮助
    • 3.10 已激活课程如何引入示范教学包
  • 4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宣讲
    • 4.1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宣讲部署会直播
  • 5 警察大学APP
    • 5.1 常见问题
  • 6 系统介绍
    • 6.1 总体介绍
    • 6.2 分系统介绍(web端)
    • 6.3 分系统介绍app端
    • 6.4 登录入口(WEB)
    • 6.5 登录入口(APP下载)
    • 6.6 用户名密码
    • 6.7 扫码登陆
    • 6.8 首次登录
    • 6.9 忘记密码、修改密码
    • 6.10 教务系统浏览器说明
  • 7 教务工作
    • 7.1 教学任务填报(最新)
    • 7.2 教学任务填报功能更新
    • 7.3 教学任务书查看
    • 7.4 教学测评
    • 7.5 电脑端选课操作视频
    • 7.6 测评管理
    • 7.7 app_校历查询
    • 7.8 app_综合课表查询
    • 7.9 app_课表查询(教师)
    • 7.10 app_花名册查询(教师)
    • 7.11 app_教学活动查询(教师)
    • 7.12 app_考试安排查询(教师)
    • 7.13 app_教学任务填报(教师)
    • 7.14 app_教室借用申请(教师)
    • 7.15 app_调停课申请(教师)
    • 7.16 app_调停课执行管理(教师)
    • 7.17 app_选课名单查询(教师)
    • 7.18 app_教职工评教(教师)
    • 7.19 app_评教结果查询(教师)
    • 7.20 app_成绩查询(学员)
    • 7.21 app_课表查询(学员)
    • 7.22 app_培养方案查询(学员)
    • 7.23 app_学分统计(学员)
    • 7.24 app_考试安排查询(学员)
    • 7.25 app_学生选课(学员)
    • 7.26 app_缓考申请(学员)
    • 7.27 app_免修申请(学员)
    • 7.28 app_学分认证申请(学员)
    • 7.29 app_体能技能结论查询(学员)
    • 7.30 app_毕业审核结论查询(学员)
    • 7.31 app_学生评教(学员)
    • 7.32 app_教室借用审批(教师)
  • 8 课程库管理
    • 8.1 创建新课程
  • 9 排课
    • 9.1 排课准备工作
      • 9.1.1 熟悉本学院所属课程基本情况
      • 9.1.2 熟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 9.1.2.1 推测排课难易度
      • 9.1.3 熟悉学期校历和教室分布情况
    • 9.2 课表发布前的主要环节
    • 9.3 排课专项培训
    • 9.4 添加主讲资格
  • 10 1+N教育教学业务大数据系统
    • 10.1 教学基础数据查询系统
    • 10.2 本科教学到课率数据分析系统
    • 10.3 新建课程目录
  • 11 智慧教与学
    • 11.1 学在警大APP下载
    • 11.2 学在警大使用
    • 11.3 学在警大作业查重使用方法
    • 11.4 计算机考试系统使用方法
      • 11.4.1 考试客户端安装使用
      • 11.4.2 实训联系客户端使用
      • 11.4.3 任课教师使用说明
      • 11.4.4 管理者使用说明
  • 12 办事服务(办事大厅)
    • 12.1 报修服务
    • 12.2 专业建设经费报销
    • 12.3 课程建设经费报销
    • 12.4 教改项目经费报销
    • 12.5 竞赛费报销
    • 12.6 教学用车计划
    • 12.7 本专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书
    • 12.8 本专科生成绩证明
    • 12.9 新增课程线上申报
    • 12.10 新增课程线上评审
  • 13 用户管理
    • 13.1 新增、修改用户信息
    • 13.2 新建课程目录
  • 14 数据中心
    • 14.1 数据导入
    • 14.2 数据中心授权
  • 15 办事大厅高级操作
    • 15.1 开发请销假服务
    • 15.2 办事大厅功能设置
  • 16 学堂在线
  • 17 2021年9月30日直播课
    • 17.1 2021年9月30日直播课
    • 17.2 直播时使用的PPT和选课操作教程
    • 17.3 课表查询
    • 17.4 2021级本科生选修选课培训
  • 18 2022级培训视频
    • 18.1 2022级本科生信息化系统介绍及培训9月30日
    • 18.2 2022级选修课选课培训
  • 19 2023级培训
    • 19.1 培训视频
    • 19.2 企业微信激活
    • 19.3 选课视频
新增、修改用户信息

总体说明

一、教工账号(含教职工和外聘人员)新增、修改

智慧警大系统(含警察大学APP)用户新增、基本信息修改按照职责分工转由干部处、直工处负责。

新增用户简要流程:由部系政工干事通过办事大厅提交新增用户信息后,外聘人员有直工处负责,其余人员均由干部处负责。审核后,经信息管理员复核提交到系统。

修改信息:“所在单位”,“职称”,“身份证件号”,“人员类型”,“人员状态”。

办事大厅两个服务名称:

新增教职工用户:新增教职工账号服务  注:新增用户分配教工账号后,约2天后生效。

修改用户信息:修改教职工基本信息服务

具体方法请参照下面文档。

二、校本部本科生账号

账号和信息维护均由教务处学籍参谋负责。


三、研究生账号

由研究生部负责。


四、广州校区学生账号

由广州校区教务处负责。


帮助详细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新增教职工服务简介

一、服务描述

该服务由各部系(二级学院)政工干事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外聘人员由直工处审批,其余人员均由干部处审批,干部处和直工处审批通过后,最后由信息管理员进行复审,信息管理员编写教师号后流程结束;申请人可以查看分配的教师号即系统登录账号,流程审批结束2天后,教职工账号同步到教务系统、手机APP,账号才能正式生效,由各部系政工干事将工号通知相关人,并提示账号生效时间。

二、申请页面

(一)原型图


(二)基础数据带入

“性别”,“民族”,“所在单位”,“人员类型”,“人员状态”,“所在校区”,“职称”字段均为下拉菜单选项,供填报人进行选择;

“姓名”,“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入职日期”,字段由填报人手动填写;其中身份证件号字段必须为正确格式的身份证件号,否则无法保存。

(三)审批工作流

流程图

 


三、各办理节点描述

(一)服务发起人

办理人:申请人为部系(二级学院)政工干事

办理动作(申请):如果人员类型选择“外聘人员”则流程流转至“直工处”,其余人员类型均流转至“干部处”节点。

(二)直工处,干部处

1.1干部处(直工处)接单

办理人:干部处(直工处)的“新增教职工接单人(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审核无误点击同意,流程转至“信息中心管理员”节点。

办理动作(回退):审核发现错误信息,点击回退流程转至“服务发起人”节点。

1.2信息中心管理员

办理人:信息中心的“管理员(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信息中心管理员分配教师号,点击同意流程转至“申请人”节点。

办理动作(回退):信息中心管理员不分配教师号,点击退回流程流转至干部处(直工处)“新增教职工接单人(岗位)。

1.3申请人服务评价

办理人:申请人

办理动作:点击查看详情,查看分配的教师号即账号,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同意,流程结束。


网上办事大厅——修改教职工基本信息服务简介

一、服务描述

该服务由教职工本人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外聘人员由直工处审批,其余人员均由干部处审批,干部处和直工处审批通过后,最后由信息管理员进行复审,流程结束;申请人可以查看修改后信息,并对服务进行评价。

  • 外聘人员或教职工离职或离岗,由本人发起服务,修改人员状态,直工处或干部处审批人审批确认人员状态,由信息管理员进行复审,流程结束;


(一)原型图


(二)基础数据带入

“姓名”,“教师号”“性别”,“民族”,“所在校区”字段自动预置为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所在单位”,“职称”,“身份证件号”,“人员类型”,“人员状态”,字段会显申请人预置字段值;申请人可以对以上字段进行修改,其中身份证件号字段必须为正确格式的身份证件号,否则无法保存。

(三)审批工作流

流程图

 

三、各办理节点描述

(一)服务发起人

办理人:申请人

办理动作(申请):如果申请人员为“外聘人员”则流程流转至“直工处”,其余人员类型均流转至“干部处”节点。

(二)干部处(直工处)

1.1干部处(直工处)接单

办理人:干部处(直工处)的“修改教职工信息接单人(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干部处(直工处)接单人可直接审批同意后流程转至“信息中心管理员”节点;也可对服务发起人的提单服务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批同意流程转至“信息中心管理员”节点。

办理动作(回退):流程转至“服务发起人”节点。

1.2信息中心管理员

办理人:信息中心的“管理员(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信息中心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流程转至“申请人”节点由申请人进行服务评价;信息中心管理员也可对提单服务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批同意流程转至“申请人”节点由申请人进行服务评价。

办理动作(回退):流程流转至直工处“修改教职工信息接单人(岗位)。

1.3申请人服务评价

办理人:申请人

办理动作(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同意):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