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说明
一、教工账号(含教职工和外聘人员)新增、修改
智慧警大系统(含警察大学APP)用户新增、基本信息修改按照职责分工转由干部处、直工处负责。
新增用户简要流程:由部系政工干事通过办事大厅提交新增用户信息后,外聘人员有直工处负责,其余人员均由干部处负责。审核后,经信息管理员复核提交到系统。
修改信息:“所在单位”,“职称”,“身份证件号”,“人员类型”,“人员状态”。
办事大厅两个服务名称:
新增教职工用户:新增教职工账号服务 注:新增用户分配教工账号后,约2天后生效。
修改用户信息:修改教职工基本信息服务
具体方法请参照下面文档。
二、校本部本科生账号
账号和信息维护均由教务处学籍参谋负责。
三、研究生账号
由研究生部负责。
四、广州校区学生账号
由广州校区教务处负责。
帮助详细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新增教职工服务简介
一、服务描述
该服务由各部系(二级学院)政工干事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外聘人员由直工处审批,其余人员均由干部处审批,干部处和直工处审批通过后,最后由信息管理员进行复审,信息管理员编写教师号后流程结束;申请人可以查看分配的教师号即系统登录账号,流程审批结束2天后,教职工账号同步到教务系统、手机APP,账号才能正式生效,由各部系政工干事将工号通知相关人,并提示账号生效时间。
二、申请页面
(一)原型图

(二)基础数据带入
“性别”,“民族”,“所在单位”,“人员类型”,“人员状态”,“所在校区”,“职称”字段均为下拉菜单选项,供填报人进行选择;
“姓名”,“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入职日期”,字段由填报人手动填写;其中身份证件号字段必须为正确格式的身份证件号,否则无法保存。
(三)审批工作流
流程图

(一)服务发起人
办理人:申请人为部系(二级学院)政工干事
办理动作(申请):如果人员类型选择“外聘人员”则流程流转至“直工处”,其余人员类型均流转至“干部处”节点。
(二)直工处,干部处
1.1干部处(直工处)接单
办理人:干部处(直工处)的“新增教职工接单人(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审核无误点击同意,流程转至“信息中心管理员”节点。
办理动作(回退):审核发现错误信息,点击回退流程转至“服务发起人”节点。
1.2信息中心管理员
办理人:信息中心的“管理员(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信息中心管理员分配教师号,点击同意流程转至“申请人”节点。
办理动作(回退):信息中心管理员不分配教师号,点击退回流程流转至干部处(直工处)“新增教职工接单人(岗位)。
1.3申请人服务评价
办理人:申请人
办理动作:点击查看详情,查看分配的教师号即账号,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同意,流程结束。
网上办事大厅——修改教职工基本信息服务简介
一、服务描述
该服务由教职工本人在网上办事大厅发起申请,外聘人员由直工处审批,其余人员均由干部处审批,干部处和直工处审批通过后,最后由信息管理员进行复审,流程结束;申请人可以查看修改后信息,并对服务进行评价。
外聘人员或教职工离职或离岗,由本人发起服务,修改人员状态,直工处或干部处审批人审批确认人员状态,由信息管理员进行复审,流程结束;
(一)原型图

(二)基础数据带入
“姓名”,“教师号”“性别”,“民族”,“所在校区”字段自动预置为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所在单位”,“职称”,“身份证件号”,“人员类型”,“人员状态”,字段会显申请人预置字段值;申请人可以对以上字段进行修改,其中身份证件号字段必须为正确格式的身份证件号,否则无法保存。
(三)审批工作流
流程图

(一)服务发起人
办理人:申请人
办理动作(申请):如果申请人员为“外聘人员”则流程流转至“直工处”,其余人员类型均流转至“干部处”节点。
(二)干部处(直工处)
1.1干部处(直工处)接单
办理人:干部处(直工处)的“修改教职工信息接单人(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干部处(直工处)接单人可直接审批同意后流程转至“信息中心管理员”节点;也可对服务发起人的提单服务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批同意流程转至“信息中心管理员”节点。
办理动作(回退):流程转至“服务发起人”节点。
1.2信息中心管理员
办理人:信息中心的“管理员(岗位)”。
办理动作(同意):信息中心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流程转至“申请人”节点由申请人进行服务评价;信息中心管理员也可对提单服务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批同意流程转至“申请人”节点由申请人进行服务评价。
办理动作(回退):流程流转至直工处“修改教职工信息接单人(岗位)。
1.3申请人服务评价
办理人:申请人
办理动作(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同意):流程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