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制度化的积极探索
一、军队政治工作体制在全国的普遍推广
(一)60年代前期军队政治思想工作及其制度
• 1954年4月,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就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
• 1960年9月14日到10月20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中心议题就是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于同年12月21日由中共中央转发全党全军贯彻执行
•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条例(草案)》。
• 同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又通过了《政治指导员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工作条例》和《革命军人委员会条例》等,随后经中共中央批准,由总政治部颁布在全军施行。
• 中共中央对1954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又进行了补充修订,并于1963年3月正式颁布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继承了1954年条例的基本精神,明确规定了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极大地促进了军队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全国人民学习解放军”运动的兴起
1960年12月21日,中央批转的《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指出:“这个决议不仅是军队建设和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指针,而且它的基本精神,对于各级党组织、政府机关以及学校、企业部门等都是有用的。”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53页。
大庆油田最早学习运用解放军政治工作的经验,他们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坚持集中领导同群众运动相结合、革命精神同科学态度相结合、技术革命和勤俭建国相结合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同革命干劲和科学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了一支过硬的石油工人队伍,使我国石油工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继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学习解放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口号后,1964年2月起,《人民日报》还先后发表了《全国都要学习解放军》、《把三八作风传到全国去》、《学习解放军革命的硬骨头精神》等一系列社论,逐步把全国学习解放军的活动推向了高潮。
(三)各地普遍学习解放军建立政治工作机构和制度
• 1961年2月和10月,中央相继批转了铁道部和煤炭部党组关于在铁路和煤炭系统内建立政治工作部门的报告。
• 1964年1月,中央决定,在中央、大区及省、市、自治区的工业交通、财贸、农林部门系统普遍建立政治工作机构。同年3月召开的全国工业交通政治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工交部门学习解放军,从上到下建立政治工作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一个方向性、根本性的问题”。
• 1965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全国工业交通系统建立政治工作机关的决定》。要求所有工交部门,都要学习解放军,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第一位;把政治工作机关与政治工作制度都建立起来。
• 根据这一精神,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大多先后在本系统内建立了政治工作机构。
毛泽东在《关于工业部门学解放军的信》中提出,解决地方各部门政治工作干部来源有三个途径:
一是从解放军抽调一部分政治工作干部和懂政治的军事干部送到工、商、农各部门中去;
二是由工业及其他部门派得力同志到解放军的军师团去学习几个月;
三是由他们派人到解放军政治学院去当学生按期毕业,回去工作
二、各行各业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的有效尝试
(一)《农业六十条》及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制度
条例在第七章“社员”有关条款中规定: 人民公社社员,在公社内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每一个社员都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的决议,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国家和社队的公共财产,积极地保护这些财产不受损害。
在第八章“干部”有关条款中规定: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人民的勤务员。要关心群众生活与疾苦,处处为群众打算,同社员一起参加劳动,坚持民主作风,反对强迫命令,认真执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二)《工业七十条》及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制度
(三)《高教六十条》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