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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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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考文献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严重失误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使全国人民艰苦创建的社会主义事业遭到前所未有的浩劫。在“文化大革命”中,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指导下,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政治运动为中心任务,为“文化大革命”朝着“左”倾错误方向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意识形态领域的大批判运动
1965年11月10日《文汇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海》是明史专家吴晗据毛泽东提出学习明朝著名清官海瑞精神的讲话所写的京剧剧本。
姚文元的文章把《海瑞罢官》说成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反映,是社会主义的“一株毒草”。
• 1965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杭州就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写序问题同陈伯达等人谈话时,点名夸姚文元的文章说:“姚文元的文章也很好,点了名,对戏剧界、史学界、哲学界震动很大,但是没有打中要害。要害问题是‘罢官’。嘉靖皇帝罢了海瑞的官,1959年我们罢了彭德怀的官,彭德怀也是‘海瑞’。”
• 毛泽东的谈话传开后,很多文章的批判力度迅速升级。文化批判演化为政治大批判。
二月提纲:1966年2月3日,彭真召集文化革命五人小组会议,会上印发了有关材料,反映的都是学术批判引起紧张形势和有关方面提出如何掌握政策的问题。会后起草了《二月提纲》
主要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要像学阀一样的武断和以势压人;
二是在报刊上的讨论不要局限于政治问题,要把涉及到各种学术理论的问题,充分地展开讨论;
三是要警惕“左”派学术工作者走上资产阶级专家、学阀的道路。
“二月提纲”,反映了党内相当多数同志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批判运动所持的慎重态度。
这场斗争再次扩大和转移:
• 斗争的范围,从意识形态领域和文教部门扩大到政治领域和党的高级领导机关;
• 斗争的焦点,从对《海瑞罢官》的批判转移到对“二月提纲”的否定;
• 斗争的对象,从《海瑞罢官》、“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转移到“支持”、“包庇”他们的“党内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睡在我们身旁的赫鲁晓夫”。
这场批判更加明确、更加直接地和“中央修正主义”联系起来了。
1966年2月2日,江青在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林彪的“完全支持”下,到上海主持召开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会后出笼了一份由江青和陈伯达、张春桥参与修改而形成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这份纪要提出:十多年来,文化战线上存在着尖锐的阶级斗争,文艺界“被一条与毛泽东思想相对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专了政;号召要“坚决进行一场文化战线上的社会主义大革命,彻底搞掉这条黑线”。1966年3月,毛泽东三次审阅修改这个纪要,将标题改为《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
发动标志
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是“文化大革命”正式发动的标志。这次会议通过的“五一六通知”,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后来被简称为“五一六通知”)。
“五一六通知”对彭真主持起草的“二月提纲”进行了全面批判,指出“二月提纲”是一个“为资产阶级复辟作舆论准备”的修正主义纲领。“五一六通知”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
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
1966年5月25日在校园内公开贴出大字报,向北京大学党委和北京市委发难。这张大字报贴出的当天,北京大学出现了1000多张大字报。6月1日晚,按毛泽东指示,新华社全文播发了聂元梓等人这张后来被称作“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次日,《人民日报》刊载了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同时发表欢呼这张大字报的评论员文章。
1966年8月5日,毛泽东写下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指出:“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
1966年8月8日,全会通过主要由中央文革小组起草、经毛泽东审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对“文化大革命”的目的、重点、依靠力量、方法等作出了规定。
“十六条”强调青少年的革命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这场运动只能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要“敢”字当头,不要怕出乱子,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要充分运用大字报、大辩论这些形式,进行大鸣、大放。
“十六条”鼓励的一整套做法,从来没有起过积极作用,反而颠覆了我党长期坚持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原则,破坏了政治生活和学术领域的基本秩序,严重助长了无政府主义和社会动乱,并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乱中篡党夺权提供了条件。
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严重误导思想政治教育
1967年5月18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经毛泽东审阅过的文章《伟大的历史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理论。
1967年11月6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题为《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纪念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五十周年》的编辑部文章。这篇经过毛泽东审定的文章把这些论点概括为六条,正式定名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文章确认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基本思想观点:
一是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
二是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
三是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中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
四是社会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必然会反映党内来,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人物;
五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进行革命,最重要的,是要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六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领域中的根本纲领是“斗私、批修”。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在九大会议上被写进党章,标志着这一理论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和大政方针。
在1969年4月九大第一次会议上,林彪代表党中央宣读政治报告。
这个草案删去了八大党章的一些正确内容,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写入总纲,使“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通过党的九大而得以合法化。

